
根據美國FDA最新的法規更新,功效型化妝品(OTC-Drug),即那些同時具有化妝品和藥品功能的產品,現在必須同時遵守FDA關於化妝品和藥品的法規。這類產品包括去屑洗發水、含氟牙膏、止汗除臭劑以及含有防曬功能的粉底等。如果這些產品的標識超出了化妝品的定義範圍,FDA可能會將其視為新藥,因此這類產品出口至美國時,必須辦理FDA的註冊。
此外,根據2022年12月29日由美國總統拜登簽署通過的《2022年化妝品法規現代化法案》(MoCRA),所有出口至美國的化妝品都必須完成FDA的注冊或認證。MoCRA實施後,現有的化妝品生產設施必須在法案頒布後的一年內完成注冊,而新的化妝品生產設施則必須在開始加工生產化妝品的60天內完成注冊。這些新規定旨在加強對化妝品行業的監管,確保消費者使用的產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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