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被抄襲後註冊商標是否來得及?關鍵答案
來得及,但難度與成本取決於3個時間節點: 發現抄襲的時間、競爭對手是否已申請商標、您能否證明優先使用權。若競爭對手已向USPTO提交申請且進入公告期,您仍有30天異議窗口可主張優先權;若對方已取得註冊證,則需透過撤銷程序(Cancellation)或侵權訴訟,成本將從數千美元飆升至數萬美元。
關鍵是Act Now: 保全證據(最早使用日期、銷售紀錄、行銷素材)、委託專業律師評估優先權主張可行性、同步提交自己的商標申請建立防禦性權利。根據USPTO異議程序規定{:target=”_blank” rel=”noopener”},時效壓力極大,拖延將喪失救濟機會。
為何台灣品牌容易陷入「被抄襲才發現沒註冊」的困境?
許多台灣跨境電商賣家、外貿工廠在Amazon、eBay等平台累積品牌知名度後,才發現競爭對手搶註商標或直接抄襲產品與品牌名稱。這種困境源於3個認知誤區:
- 誤以為「先使用就有保護」: 美國採「使用主義(Use-Based System)」,但實際保護範圍有限,未註冊商標僅能主張普通法商標權(Common Law Trademark),保護範圍僅限實際使用的地理區域與商品類別,無法對抗全國性的搶註者
- 低估搶註者的速度: 競爭對手可能在您品牌剛有起色時,就以「意圖使用(Intent-to-Use)」基礎向USPTO申請,搶佔註冊優先權
- 不了解USPTO的「優先權主張」機制: 即使被搶註,若能證明更早的實際使用日期,仍可透過異議或撤銷程序挑戰對方的註冊
According toUSPTO商標基本資訊{: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美國商標制度雖承認使用主義,但註冊商標享有全國性推定權利,未註冊商標主張權利時需承擔舉證責任且保護範圍受限。
被抄襲後的3種情境與對應策略
情境一: 競爭對手尚未申請商標(最有利)
您的優勢: 若能證明更早的商業使用日期,可立即提交商標申請並主張優先權
Immediate Action Checklist:
- 證據保全: 收集最早使用日期證明(發票、Amazon上架紀錄、社群媒體貼文、廣告素材、客戶評價截圖)
- 緊急申請: 以「使用基礎(Use-Based)」向USPTO提交申請,附上Specimen(使用證明)
- 平台投訴: 同步向Amazon/eBay提交侵權投訴,要求下架抄襲商品
- 停止使用函: 寄發Cease and Desist Letter給抄襲者,建立法律紀錄
success rate: 高(若證據充分)
預估成本: US$1,500-3,000(律師費+申請費)
時程: 申請後8-12個月可能取得註冊
圖2: 品牌被抄襲後的3種情境決策樹

情境二: 競爭對手已申請但尚未註冊(有挑戰機會)
關鍵時間點: USPTO商標申請經審查通過後會進入公告期(Publication Period),此時有30天異議窗口
您的救濟路徑:
- 監控對方申請進度: 使用TSDR系統{:target=”_blank” rel=”noopener”}追蹤對方申請狀態
- 準備異議(Opposition): 若對方進入公告期,立即委託律師提出異議,主張您擁有優先使用權(Priority of Use)
- 證據提交: 提供比對方更早的使用證明(發票日期、Amazon首次上架日、廣告投放紀錄)
- 同步申請: 提交自己的商標申請,建立防禦性權利
成功關鍵: 能否證明實際使用日期早於對方的申請日期
rely onUSPTO異議程序規定{: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異議需在公告後30天內提出,逾期將喪失此救濟機會。
success rate: 中高(若證據充分)
預估成本: US$5,000-15,000(異議程序律師費)
時程: 異議程序通常需12-18個月
情境三: 競爭對手已取得註冊(最困難但非無望)
您的救濟路徑:
- 撤銷程序(Cancellation): 向USPTO的**商標審理及上訴委員會(TTAB)**提出撤銷申請,主張對方註冊無效
- 5年內撤銷: 可主張任何法定理由(如優先使用權、描述性、混淆可能性)
- 5年後撤銷: 僅能主張詐欺(Fraud),通用名稱化(Genericness)、**放棄使用(Abandonment)**等有限理由
- 侵權訴訟: 若撤銷程序失敗,可提起聯邦法院訴訟,主張對方侵害您的普通法商標權
- 和解協商: 實務上許多案件以共存協議(Coexistence Agreement)或授權協議收場
According to美國商標法(Lanham Act) §14{:target=”_blank” rel=”noopener”},撤銷程序需證明對方註冊存在法定瑕疵,舉證責任重且成本高。
success rate: 低-中(取決於證據強度與對方註冊時間)
預估成本: US$15,000-50,000+(撤銷程序+可能的訴訟費用)
時程: 2-5年
圖3: 優先權主張證據保全檢核表

優先權主張的4個關鍵證據要求
即使被搶註,若能證明更早的商業使用日期,仍可挑戰對方的註冊。USPTO認定優先權時,重視以下證據:
| 證據類型 | 證明力 | Points of Attention |
|---|---|---|
| 銷售發票/訂單 | 最強 | 需顯示明確日期、商標使用、商品描述 |
| Amazon/eBay上架紀錄 | 強 | 需證明首次上架時間,非後續修改日期 |
| 廣告投放紀錄 | 強 | Google Ads/Facebook廣告帳單+投放日期 |
| 社群媒體貼文 | center | 需有明確時間戳記與品牌標識 |
| 客戶評價/推薦 | center | 評價日期可佐證使用時間 |
| 產品包裝/標籤 | center | 需有生產日期或可追溯的批次編號 |
| 網域註冊紀錄 | 弱 | 僅註冊網域不等於商業使用 |
⚠️ important reminder: USPTO要求證據必須證明「實際商業使用(Actual Use in Commerce)」,非僅內部準備或意圖使用。單純的樣品製作、內部測試、網站建置不算商業使用。
被抄襲後的4個常見錯誤與正確應對
❌ 錯誤1: 拖延行動,期待問題自行解決
consequences: 錯過30天異議窗口,或讓對方取得註冊後更難挑戰
Proper Practice: 發現抄襲後立即諮詢商標律師,評估救濟可行性
❌ 錯誤2: 僅在電商平台投訴,未同步申請商標
consequences: 平台投訴可能暫時下架抄襲商品,但無法阻止對方取得商標註冊
Proper Practice: 同步提交USPTO商標申請,建立法律權利基礎
❌ 錯誤3: 無法提供最早使用日期證明
consequences: 即使實際上先使用,但無證據就無法主張優先權
Proper Practice: 從品牌啟動第一天就系統性保存證據(發票、上架紀錄、廣告截圖)
❌ 錯誤4: 自行與抄襲者協商,無律師介入
consequences: 可能做出不利讓步或留下不利法律紀錄
Proper Practice: 委託美國商標律師處理協商與法律程序
💡 實務技巧: 建立「品牌證據資料夾」,從第一筆訂單開始就定期保存: 月度銷售報表、Amazon後台截圖、Google Analytics數據、社群媒體貼文備份。這些證據在日後主張優先權時至關重要。
預防勝於治療: 品牌啟動時就該做的3件事
與其等被抄襲後搶救,不如在品牌啟動初期就建立完整保護:
- 品牌規劃階段就進行商標檢索: 使用TESS系統{: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確認商標可註冊性,避免選用易衝突的名稱
- 首批商品上市前就提交申請: 可使用「意圖使用(Intent-to-Use)」基礎先佔位,6個月內提交使用證明即可
- 建立證據保存機制: 從第一天就系統性保存銷售紀錄、上架截圖、廣告素材,建立完整的使用時間軸
詳細的預防性商標保護策略,可參考台灣賣家與外貿工廠是否需要註冊美國商標?完整判斷指南The
Conclusion
關鍵重點:
- 品牌被抄襲後註冊商標來得及,但時效與成本取決於對手的申請進度
- 若對手已進入公告期,您有30天異議窗口主張優先權
- 若對手已取得註冊,需透過撤銷程序或訴訟,成本將飆升至US$15,000-50,000+
- 優先權主張的關鍵是證明更早的商業使用日期,需保存完整證據
- Prevention is better than cure: 品牌啟動時就應提交商標申請,建立證據保存機制
若您的品牌已遭抄襲,建議立即諮詢專業商標律師評估救濟可行性。歡迎參考Green Circle Official Website的美國商標註冊與侵權救濟顧問服務。
延伸閱讀:
官方資源參考:
- USPTO異議程序說明{: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 USPTO商標狀態查詢系統(TSDR){: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 美國商標法撤銷程序規定(Lanham Act §14){: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