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商標能通過USPTO審查嗎?關鍵在這5大標準
能否通過,取決於是否符合USPTO五大核心審查標準:混淆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描述性判定(Descriptiveness)、使用證明要求(Specimen)、商標分類正確性(Nice Classification)、申請基礎合規性(Basis for Filing)。根據USPTO 2025年數據,約40%的商標申請因不符合這些標準而被發出Office Action(審查意見書),其中台灣申請人最常踩錯「混淆可能性」與「使用證明不符規定」兩大紅線。本文將完整解析這五大審查標準,幫助你在提交申請前自我檢測通過機率。
為什麼台灣品牌容易被USPTO拒絕?
美國商標制度與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制度存在三大關鍵差異,導致台灣申請人常因不熟悉規則而被拒:
制度差異一:「使用主義」vs「註冊主義」
美國採「使用主義」,商標權源自實際商業使用而非單純註冊;台灣採「註冊主義」,取得註冊即擁有權利。這導致許多台灣品牌誤以為提交申請就能取得保護,卻忽略「使用證明(Specimen)」的關鍵性。
制度差異二:審查標準嚴格度
USPTO對「混淆可能性」與「描述性」的審查遠比台灣嚴格。例如,「Taiwan Tea」這類地理描述性商標在台灣可能通過,但在美國幾乎必定被拒,除非能證明已取得「次要意義(Acquired Distinctiveness)」。
制度差異三:維護要求複雜
台灣商標註冊後僅需每10年續展;美國則要求第5-6年提交Section 8使用聲明、第9-10年續展、第14-15年再次提交,任一期限錯過即失效。
USPTO五大核心審查標準深度解析
標準一:混淆可能性(Likelihood of Confusion)
判定標準:USPTO採用「DuPont Test」13項因素綜合判斷,核心問題是「消費者是否可能誤認兩商標來自同一來源」。
常見拒絕情境::
- 與在先註冊商標在「外觀、讀音、含義」任一方面高度相似
- 商品/服務類別相關或具有關聯性(即使Nice分類不同)
- 商標整體商業印象(Commercial Impression)相似
實務案例::
台灣某茶飲品牌「Pearl King」申請第30類(茶飲),被USPTO以「與在先註冊Pearl Queen(第43類餐飲服務)構成混淆可能性」為由拒絕,理由是「茶飲產品與餐飲服務具有關聯性,消費者可能誤認為系列品牌」。
⚠️ 重要提醒: 混淆可能性判定不僅看Nice分類,更重視「商業實務中的關聯性」。建議申請前務必進行完整TESS檢索,檢查所有相關類別的在先商標。
標準二:描述性判定(Descriptiveness)
判定標準:商標若僅「描述商品特性、用途、產地、品質」,將被視為缺乏顯著性而拒絕。USPTO要求商標必須具備「識別性(Distinctiveness)」。
描述性類型::
| 類型 | 說明 | 範例 | 能否註冊 |
|---|---|---|---|
| 一般描述性 | 直接描述商品特性 | “Cold Brew” (冷萃咖啡) | ❌ 必定被拒 |
| 暗示性 | 需聯想才知含義 | “Greyhound” (灰狗巴士) | ✅ 可註冊 |
| 任意性 | 與商品無關的既有詞彙 | “Apple” (蘋果電腦) | ✅ 可註冊 |
| 獨創性 | 完全新創詞彙 | “Kodak” (柯達) | ✅ 可註冊 |
突破描述性的方法::
若商標確實具描述性,可透過「次要意義(Acquired Distinctiveness)」主張,需提供至少連續5年實際使用證明、廣告支出、市場調查等證據,證明消費者已將該標識與特定來源連結。
💡 實務技巧: 台灣品牌若使用英文商標,避免使用「Organic」「Premium」「Best」等常見描述詞,改用暗示性或任意性詞彙可大幅提升通過率。
圖2: 商標描述性判定決策樹
圖片用途說明:
此決策樹將「商標是否具備顯著性」的USPTO判定邏輯視覺化,幫助台灣品牌主在申請前自我評估商標的描述性風險。
標準三:使用證明要求(Specimen)
判定標準:商標必須「實際用於商業活動」,Specimen需證明商標與商品/服務的直接關聯。
合規Specimen範例::
| 商品類別 | 合格證明 | 不合格證明 |
|---|---|---|
| 實體商品 | 產品包裝照、標籤照、吊牌照 | 設計圖、樣品照、宣傳海報 |
| 線上商品 | 電商網站產品頁截圖(含購買按鈕) | 社群媒體貼文、廣告圖 |
| 服務 | 官網服務說明頁、名片、服務合約 | 公司簡介、招牌照片 |
❌ 常見錯誤: 台灣跨境賣家常提交「Amazon產品頁截圖」但未顯示商標,或提交「Instagram廣告貼文」作為服務類Specimen,這些都不符合USPTO要求。
標準四:商標分類正確性(Nice Classification)
判定標準:商標必須正確選擇對應的Nice分類類別,且描述必須具體明確。
台灣業者常見錯誤::
- 誤以為「茶飲產品」屬第43類(餐飲服務),實際應選第30類(茶葉、茶飲料)
- 跨境電商同時銷售商品與提供平台服務,卻僅申請商品類別
- 商品描述過於籠統(如「clothing」應具體為「t-shirts, hoodies, jackets」)
💡 實務技巧: 建議使用USPTO官方「ID Manual」(可接受商品/服務描述資料庫)的標準用語,可加速審查並降低被要求補正的風險。
標準五:申請基礎合規性(Basis for Filing)
兩種申請基礎比較::
| 申請基礎 | 使用基礎(Section 1a) | 意圖使用(Section 1b) |
|---|---|---|
| 適用情境 | 已在美國實際使用 | 計劃使用但尚未開始 |
| 提交時機 | 申請時需附Specimen | 核准後6個月內提交SOU |
| 費用 | 較低(僅申請費) | 較高(申請費+SOU費$100/類) |
| 審查速度 | 較快(8-12個月) | 較慢(需等SOU審查) |
| 風險 | Specimen不合格風險 | 逾期未提交SOU導致放棄 |
🚨 法律風險: 若選擇「意圖使用」,必須在核准後6個月內提交Statement of Use(可延期至最多3年),逾期未提交將導致申請被放棄且費用不退還。
圖3: USPTO審查流程與常見拒絕原因檢核表
圖片用途說明:
此檢核表整理USPTO審查流程中最常導致Office Action的五大拒絕原因,幫助台灣品牌主在提交申請前自我檢查避免被拒。
收到Office Action怎麼辦?回應策略完整指南
若收到Office Action,代表USPTO審查員認為申請存在問題,但這不代表一定被拒絕。根據統計,約70%的Office Action經妥善回應後可成功核准。
回應關鍵要點::
- 期限嚴格:必須在6個月內提交回應,逾期申請自動放棄
- 針對性回應:逐項回應審查員提出的每個問題,不可籠統說明
- 提供證據:若主張次要意義、非混淆可能性,需提供具體證據支持
- 考慮修正:若審查員建議限縮商品範圍或修改描述,評估是否接受
💡 實務技巧: 若涉及混淆可能性拒絕,可考慮「同意書(Consent Agreement)」策略,與在先商標權利人協商取得同意,USPTO通常會接受此解決方案。
Conclusion
美國商標制度審查嚴格,台灣品牌主申請前必須掌握五大核心標準:
- ✅ 混淆可能性:完整TESS檢索,避開相似在先商標
- ✅ 描述性判定:選擇暗示性/任意性商標,避免一般描述詞
- ✅ 使用證明:準備合規Specimen,證明商標實際商業使用
- ✅ Trademark Category:正確選擇Nice分類,使用USPTO標準描述
- ✅ 申請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基礎或意圖使用
若對美國商標註冊仍有疑問,歡迎參考綠圈圈官網的專業顧問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