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CRA 法規下 FDA 化妝品註冊架構說明圖

MoCRA 法規(Modernization of Cosmetics Regulation Act of 2022)於 2022 年 12 月 29 日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為 FDA 化妝品監管制度帶來近 80 年來最大幅度的變革。此法規要求化妝品製造商與品牌商必須進行設施註冊(Facility Registration)與產品列表(Product Listing),並建立不良事件通報與安全性資料保存機制,適用對象涵蓋所有在美國境內銷售化妝品的責任方,無論產品來源為本土或進口。


FDA 化妝品註冊流程圖,包含設施註冊與產品列表步驟

(此圖整理 MoCRA 法規施行後 FDA 化妝品註冊制度的核心架構,協助理解設施註冊、產品列表與不良事件通報三大主軸。)


MoCRA 法規的立法背景與適用範圍

MoCRA 法規的通過,源於美國國會對化妝品產業長期缺乏強制性監管機制的反思。在此之前,FDA 對化妝品的監管權限相當有限,無法要求業者進行產品註冊或成分申報,僅能在產品上市後透過市場監測與消費者申訴進行被動介入。

法規適用對象

依據 MoCRA 法規,以下主體需履行註冊與申報義務:

  1. 化妝品製造商(Manufacturer):實際進行產品配方、加工或包裝的設施
  2. 責任方(Responsible Person):對產品安全性與合規性負最終責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3. 進口商(Importer):將化妝品引入美國境內銷售的主體

無論產品是在美國本土生產或由境外進口,只要在美國市場銷售,即需符合 MoCRA 法規要求。

豁免情境

MoCRA 法規針對以下情境提供部分豁免:

  • 年營業額低於特定門檻的小型企業(Small Business)
  • 僅在單一州內銷售且未跨州運輸的產品
  • 專業沙龍內部使用且不對外零售的產品

實際豁免資格需依 FDA 公告的最新標準判斷,不應自行假設適用。


FDA 化妝品註冊流程圖,包含設施註冊與產品列表步驟

(此圖說明 MoCRA 法規下 FDA 化妝品註冊的完整流程,包含身分確認、設施註冊、產品列表與不良事件通報四大步驟。)


設施註冊(Facility Registration)的核心要求

設施註冊是 MoCRA 法規下的首要義務,所有從事化妝品製造、加工或包裝的設施,均需向 FDA 進行註冊並取得唯一識別號碼(Facility Registration Number)。

註冊時間要求

  • 新設施:需於開始營運前完成註冊
  • 既有設施:需於 MoCRA 法規生效後的指定期限內完成註冊
  • 年度更新:每年需於指定期間內確認或更新註冊資訊

註冊資訊內容

設施註冊需提供以下資訊:

  1. 設施名稱、地址與聯絡方式
  2. 設施負責人(Facility Contact)資訊
  3. 設施類型(製造、包裝、加工等)
  4. 產品類型(化妝品類別)

註冊資訊若有變更,需於變更發生後 60 日內更新。


產品列表(Product Listing)的申報邏輯

產品列表是設施註冊的延伸義務,要求責任方針對每一款在美國市場銷售的化妝品進行申報。

產品列表的申報內容

  1. 產品名稱與品牌:包含商品名稱與品牌標示
  2. 產品類別:依 FDA 分類系統選擇適用類別
  3. 成分列表:需提供完整成分清單(依 INCI 命名)
  4. 責任方資訊:包含名稱、地址與聯絡方式
  5. 製造設施:**關聯至已註冊的設施編號

產品列表的更新義務

  • 新產品:需於上市前完成列表申報
  • 配方變更:若成分或配方有實質變更,需更新列表資訊
  • 停產下架:產品若停止銷售,需通知 FDA 並更新狀態

📊 表格說明:FDA 化妝品註冊義務與時間節點對照(資料彙整:跨境安規判斷-綠圈圈)

義務項目 適用對象 執行時間 更新頻率
設施註冊 製造商、加工商、包裝商 營運前或法規生效後指定期限內 每年確認或變更時更新
產品列表 責任方 產品上市前 配方變更或停產時更新
不良事件通報 責任方 收到嚴重不良事件後 15 日內 每次事件發生時
安全性資料保存 責任方 產品上市期間 持續保存至產品停售後 3 年

(此表整理 MoCRA 法規下 FDA 化妝品註冊的核心義務與時間要求,協助判斷不同情境下的執行優先順序。)


不良事件通報(Adverse Event Reporting)機制

MoCRA 法規要求責任方建立不良事件通報機制,並於收到嚴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後 15 日內向 FDA 提交報告。

嚴重不良事件的定義

依據 FDA 定義,嚴重不良事件包括:

  1. 導致死亡
  2. 導致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
  3. 導致永久性傷害或功能喪失
  4. 導致先天性缺陷或畸形
  5. 需要醫療介入以防止上述情況發生

通報義務與責任

  • 通報主體:責任方(Responsible Person)
  • 通報時間:收到事件資訊後 15 日內
  • 通報內容:事件描述、產品資訊、消費者資訊(可匿名)、後續處理措施

通報義務不因產品已停售或配方已變更而免除。


安全性資料保存(Safety Substantiation)要求

MoCRA 法規要求責任方保存足以證明產品安全性的資料,並於 FDA 要求時提供。

安全性資料的範圍

  1. 成分安全性評估:包含毒理學資料、皮膚刺激性測試、過敏性測試等
  2. 配方穩定性測試:證明產品在保存期限內的品質穩定性
  3. 微生物檢測:證明產品符合微生物安全標準
  4. 使用安全性評估:包含消費者使用情境與風險評估

資料保存期限

  • 產品上市期間:持續保存
  • 產品停售後:至少保存 3 年

【適用說明】

本文內容係依據目前可查之官方公開資訊整理,實際適用情況仍須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實際執行為準。


【官方依據說明】

依據 FDA 的公開說明,MoCRA 法規為美國化妝品監管制度帶來強制性註冊與申報義務,並賦予 FDA 更大的執法權限,包含強制召回、設施檢查與市場禁售等措施。

官方來源:


【FAQ】

Q1:所有在美國銷售的化妝品都需要進行 FDA 註冊嗎?
是的,依據 MoCRA 法規,所有在美國境內銷售的化妝品,無論本土生產或進口,均需完成設施註冊與產品列表,除非符合小型企業豁免或其他特定豁免條件。

Q2:設施註冊與產品列表的執行順序是什麼?
需先完成設施註冊並取得設施編號,再進行產品列表申報,因為產品列表需關聯至已註冊的設施。

Q3:如果產品配方變更,需要重新申報產品列表嗎?
是的,若成分或配方有實質變更,需更新產品列表資訊,以確保 FDA 資料庫的正確性。

Q4:不良事件通報的時間要求是多久?
收到嚴重不良事件後 15 日內需向 FDA 提交報告,延遲通報可能導致執法行動。

Q5:安全性資料需要主動提交給 FDA 嗎?
不需要主動提交,但需保存並於 FDA 要求時提供,保存期限為產品停售後至少 3 年。

Q6:台灣品牌透過美國經銷商銷售,誰是責任方?
責任方通常為對產品安全性與合規性負最終責任的主體,可能是台灣品牌或美國進口商,需依實際合約與責任歸屬判斷。

Q7:MoCRA 法規與之前的自願性註冊有什麼差異?
MoCRA 法規將註冊與申報改為強制性義務,並賦予 FDA 執法權限,包含強制召回與市場禁售,與過去的自願性註冊有本質差異。

若進一步關心 FDA 化妝品與 OTC 藥品的分類判斷邏輯,可參考相關說明頁面,以釐清實務上的判斷重點。


在進行相關規劃前,建議先從整體制度與判斷邏輯建立正確理解,再依自身條件進行評估,有助於降低後續決策與執行上的不確定性。

如需系統性了解此主題,可參考 【跨境安規判斷-綠圈圈】 所整理的完整說明。


【內容說明】

本文為資訊整理性內容,用於協助理解相關制度與判斷邏輯,不構成法律、合規或操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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