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歐盟化妝品法規 (EC) No 1223/2009 中責任人的職責詳解

歐盟化妝品法規 (EC) No 1223/2009 中責任人的職責詳解

  1. 責任人的定義
    責任人必須是歐盟內的自然人或法人,負責確保化妝品的合規性。責任人可以是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或經授權的第三方。
  2. 主要職責

a. 確保產品安全
責任人必須確保所有投放市場的化妝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對人體健康無害。這需要進行詳細的安全評估,並由具備資格的人員進行審查。
b. 信息保留和產品信息文件 (P.I.F.)
責任人需根據法規第11條,保留每個產品的詳細信息,包括:

  • 產品的配方和原材料信息
  • 產品的製造方法
  • 產品的標籤和包裝信息
  • 產品的安全評估報告
    這些信息必須隨時準備好,以便在主管當局要求時提供。
    c. 符合標籤要求
    每個化妝品標籤上必須標明責任人的姓名和完整地址。如果有多個地址,應突出顯示保存P.I.F.的地址。此外,標籤還需包含產品類別、原產國、納米材料存在、CMR物質等信息。

d. 提交通知
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責任人必須通過歐洲化妝品產品通知門戶網站 (CPNP) 提交產品信息,包括:

  • 責任人信息
  • 產品的配方和成分
  • 產品的標籤和包裝信息
  1. 化妝品警戒 (Cosmetovigilance)
    根據法規第23條,責任人和分銷商必須報告所有已知的或合理預期的嚴重不良反應。嚴重不良反應包括任何導致住院、致殘或致命的反應。責任人需向發現嚴重不良反應的成員國主管當局報告,並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2. 糾正措施和產品召回
    如果發現化妝品不符合規定,責任人必須迅速採取糾正措施,使產品符合法規要求。在某些情況下,如果產品對消費者的健康構成風險,責任人需要從市場上召回產品。
  3. 選擇責任人
    根據法規第4條,責任人可以是:
  • 製造商:如果化妝品在歐盟內製造且未出口,則製造商爲責任人。
  • 進口商:如果化妝品從非歐盟國家進口,進口商爲責任人。
  • 分銷商:如果分銷商以自己的名義或商標銷售化妝品,或對產品進行重大修改,分銷商爲責任人。
  1. 實際操作指南
    a. 檢查合規性
    責任人需定期檢查化妝品是否符合最新的適用法規,包括成分、標籤和安全評估。
    b. 產品安全報告 (CPSR)
    責任人必須進行全面的產品安全評估,並保留所有相關數據,形成CPSR。該報告應根據最新的科學和法規信息定期更新。
    c. 通知與備案
    責任人需通過CPNP(歐盟市場)和SCPN(英國市場)提交產品信息,以確保產品在各市場的合法性。
    d. 海關清關
    責任人需要確保在進入歐盟的口岸時,能夠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聲明,以便順利通過海關清關程序。

總結
責任人在化妝品法規 (EC) No 1223/2009 中扮演着至關重要的角色。通過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合規性和透明度,責任人幫助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爲了成功履行這些職責,責任人需要具備深入的法規知識和嚴格的操作流程。

總的來說,選擇一個合適的責任人並確保其能夠有效履行所有法規要求,是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化妝品的關鍵步驟。通過專業的支持和嚴格的合規管理,化妝品公司可以順利進入歐盟市場,並確保其產品符合所有法規和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