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 平台電動踏板車與電動自行車政策概述
政策概述
eBay 平台要求賣家確保其出售的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自行車符合當地法律法規及平台政策,以保障買家安全。以下是美國、英國、德國及澳大利亞站點的具體政策:
美國站政策
- 產品要求:電動交通設備需通過 UL 2272 認證,電動自行車需通過 UL 2849 認證。
- 刊登說明:產品描述中須標明已通過相應的 UL 標準認證,並提供驗證文件。
英國站政策
- 產品要求:須有 CE/UKCA 標志,商業賣家可售賣符合 CE 認證的自平衡踏板車。
- 電動踏板車:描述中需添加使用警告,表明在公共道路上騎行是非法的。
- 電動自行車:最大功率為 250W,最高速度為 25 km/h (15.5 mph)。
德國站政策
- 禁止項目:召回或被禁售產品、二手自平衡踏板車和電氣配件。
- 產品要求:需有 CE/UKCA 標志,商業賣家才能售賣自平衡踏板車。
澳大利亞站政策
- 產品要求:自平衡踏板車需符合《2018年消費品安全標準》和 UL 2272 認證,並提供相關核證文件。
綜合要求
所有站點都強調產品需符合當地的安全標準與法律規範,並要求賣家在商品描述中明確標示產品的認證狀態。賣家應保持合規並提供必要的認證文件,以避免產品被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