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歐盟化學品法規(REACH)限用物質合規解讀

一、背景

REACH法規是歐盟於2007年頒布的涉及化學品安全的法規,全名為“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登記、評估、授權和限制制度)。該法規旨在監管歐洲市場上化學品的安全性,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REACH法規覆蓋了化學品的銷售、使用等各個環節,以實現對化學品的全面監管。
REACH法規限用物質是指在歐洲REACH法規中,列明受到特殊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化學物質。這些物質被列入REACH附錄17 Annex XVII,其中詳細規定了它們在制造、銷售或使用方面的限制條件。這些限用物質的使用可能受到各種限制,包括但不限於特定的使用場景、允許的最大濃度限制、需獲得授權的情況等。目的是確保這些物質的使用不會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風險。

二、政策

商家需要了解並遵守REACH法規對限用物質的規定,以確保其產品在歐洲市場上的合規性,並保障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安全。
針對不合規商品,TEMU保留采取一系列處理措施的權力,包括但不限於積極響應監管部門的要求、向買家發出風險提示、下架商品、通知買家或其他相關方將商品銷毀/退回等。

三、合規指南

REACH 法規的限用物質清單(REACH附錄17 Annex XVII)對其中列明的物質實施了限制,包括對這些物質在制造、銷售或使用方面的限制或禁止。商家務必遵循REACH法規的相關規定,確保其產品不含限用物質清單中所列的物質或符合規定的使用限制。
具體要求:
1、適用產品範圍:REACH法規的應用範圍不僅僅限於工業過程,還延伸至日常生活中,包括但不限於清潔產品、油漆、衣物、家具和電器等。
2、限制範圍: 限用物質清單的要求適用於清單中列明的特定化學物質,無論是作為獨立物質還是包含在混合物或物品中。
3、限用物質清單:截至2024.1.10,REACH附錄17已更新限用物質78項,商家需及時關注物質更新數據庫,具體產品清單詳見:受REACH限制的物質清單
4、明確規定的禁用成分:根據REACH附件17的規定,含有禁用成分的商品不得投放市場,商家應確保所銷售的商品中不包含任何被禁用的成分。
5、明確規定的含量限制: 在REACH附件17中,對部分限制物質的最大濃度有明確的規定,商家必須確保銷售的商品中的特定化學成分不超過REACH附錄17中規定的最大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