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OTC 合規實務路徑全解析:註冊、Drug Listing、標籤到上市一次看懂(2026)

FDA OTC 合規實務路徑封面,顯示從設施註冊到上市的完整流程

FDA OTC 合規到底要做哪些事?完整流程一次掌握

要將產品以 OTC 藥品身份在美國上市,必須完成四大核心步驟:設施註冊(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藥品列表申報(Drug Listing)、NDC 編碼取得,以及標籤合規審查。 這些步驟環環相扣,任一環節缺失或錯誤,都可能導致產品無法合法銷售,甚至面臨 FDA 執法行動。對台灣賣家與外貿工廠而言,最常見的問題是「不知道從哪裡開始」或「誤以為完成註冊就能上市」,實際上每個步驟都有明確的時程要求與文件規範。

本文將完整拆解 FDA OTC 合規的實務操作路徑,從第一步設施註冊到最後的標籤審查,提供具體的操作指引、常見錯誤與時程規劃,讓你一次看懂整個合規流程。


為什麼需要這份完整路徑指南?

許多台灣業者在接觸 FDA OTC 法規時,常因資訊分散而無法建立完整的合規藍圖。有些人誤以為「只要產品符合 Monograph 就能賣」,卻忽略了設施註冊與 Drug Listing 的強制要求;有些人則在申報 Drug Listing 時才發現 NDC 編碼規則複雜,導致申報失敗需重新來過。

根據 FDA 規定(21 CFR Part 207),所有在美國製造或進口的 OTC 藥品,其製造設施與產品資訊都必須向 FDA 申報。這不僅是法律要求,更是產品能否進入美國市場的先決條件。若未完成這些步驟就銷售產品,將被視為「未經核准藥品」(Unapproved Drug),面臨產品扣押、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對於想深入了解 OTC 產品如何被判定為藥品的業者,建議先閱讀《台灣賣家與外貿工廠出口美國 OTC 合規全指南:你的產品是否已被視為藥品?》,釐清產品定位後再進入實務操作。


步驟一:設施註冊(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取得入場資格

什麼是設施註冊?

設施註冊是指製造、包裝、貼標或持有 OTC 藥品的設施,必須在 FDA 的藥品設施註冊系統(DRLM – Drug Registration and Listing Module)中登記。這是 FDA 識別與追蹤藥品來源的基礎機制,也是後續 Drug Listing 的前提條件。

誰需要註冊?

  • 製造商:實際生產 OTC 產品的工廠(包含台灣代工廠)
  • 包裝商:進行二次包裝或分裝的設施
  • 貼標商:負責產品標籤製作與黏貼的設施
  • 美國進口商:若產品從海外進口,進口商也需註冊

⚠️ 常見誤區:許多台灣工廠誤以為「只有美國境內的設施需要註冊」,實際上海外製造設施同樣必須註冊,且需指定美國代理人(US Agent)。

註冊操作步驟

  1. 準備設施資訊: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營業執照等
  2. 指定美國代理人:必須是位於美國境內的個人或公司,作為 FDA 與設施的聯絡窗口
  3. 登入 FDA DRLM 系統:使用 FDA Industry Systems 帳號登入
  4. 填寫設施資訊:包含設施類型(製造/包裝/貼標)、產品類別、cGMP 狀態等
  5. 提交註冊:系統會立即生成註冊編號(Establishment Identifier)

時程與更新

  • 初次註冊:可隨時進行,建議在產品上市前 3-6 個月完成
  • 年度更新:每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必須更新註冊資訊
  • 變更通知:設施地址、所有權、美國代理人等重大變更需在 30 天內更新

💡 實務技巧:設施註冊本身不收費,但需確保美國代理人資訊正確且隨時可聯絡,否則 FDA 可能因無法聯繫而採取執法行動。


圖 2:FDA OTC 合規完整流程圖

此流程圖視覺化 FDA OTC 合規的四大核心步驟與時程規劃,幫助台灣業者建立完整的操作藍圖與時間表。

FDA OTC 合規完整流程時間軸,顯示從設施註冊到上市的四大階段與具體時程規劃


步驟二:Drug Listing(藥品列表申報)- 產品正式登記

什麼是 Drug Listing?

Drug Listing 是指將具體的 OTC 產品資訊(包含配方、劑型、包裝規格等)向 FDA 申報,並取得唯一的產品識別碼(NDC 編碼)。這是產品能否合法進入美國市場的關鍵步驟。

申報前的準備工作

在進行 Drug Listing 前,必須先完成:

  • 設施註冊:沒有註冊編號無法進行 Listing
  • NDC Labeler Code 申請:這是 NDC 編碼的前 5 碼,由 FDA 分配給責任方(Responsible Person)
  • 產品配方確認:確保符合 OTC Monograph 或已取得 ANDA 核准

NDC 編碼結構解析

NDC(National Drug Code)是美國藥品的唯一識別碼,由 10 位數字組成:

部分 位數 說明 範例
Labeler Code 5碼 FDA 分配給責任方的代碼 12345
Product Code 4碼 產品配方與劑型代碼(由責任方自訂) 6789
Package Code 1碼 包裝規格代碼(由責任方自訂) 0

完整 NDC 範例:12345-6789-0

⚠️ 重要提醒:Labeler Code 必須向 FDA 申請取得,不可自行編造。Product Code 與 Package Code 雖可自訂,但需遵循 FDA 編碼規則,且不同配方或包裝規格必須使用不同代碼。

Drug Listing 操作步驟

  1. 申請 Labeler Code:透過 DRLM 系統提交申請(首次申請約需 2-4 週)
  2. 準備產品資訊
    • 產品名稱(商品名 + 通用名)
    • 活性成分與含量
    • 劑型(片劑、軟膏、口服液等)
    • 包裝規格與材質
    • 產品類別(OTC Monograph 或 ANDA)
  3. 登入 DRLM 系統:選擇「Drug Listing」功能
  4. 填寫產品資訊:包含配方、劑型、包裝、標籤影本等
  5. 生成 NDC 編碼:系統會根據 Labeler Code 與自訂的 Product/Package Code 生成完整 NDC
  6. 提交 Listing:確認資訊無誤後提交

常見錯誤與避坑指南

錯誤類型 說明 正確做法
未申請 Labeler Code 就自訂 NDC NDC 前 5 碼必須由 FDA 分配 先申請 Labeler Code 再進行 Listing
不同包裝規格使用相同 Package Code 每種包裝規格需有獨立 Package Code 30 片裝與 60 片裝需使用不同 Package Code
產品配方與 Monograph 不符 Listing 會被拒絕或事後被要求下架 先確認符合 Monograph 再申報
未更新產品變更 配方或包裝變更需在 30 天內更新 Listing 任何變更都需即時更新 DRLM 系統

💡 實務技巧:建議在產品設計階段就規劃好 NDC 編碼邏輯(如:不同劑量使用不同 Product Code、不同包裝使用不同 Package Code),避免後續混亂。


步驟三:標籤合規審查 – 最容易出錯的環節

Drug Facts 面板的強制要求

所有 OTC 藥品標籤都必須包含標準化的「Drug Facts」面板,這是 FDA 最嚴格審查的部分。面板內容包含:

  1. Active Ingredient(s):活性成分名稱與含量
  2. Purpose:產品用途(如:止痛、退燒)
  3. Uses:具體適應症
  4. Warnings:警語(包含禁忌、副作用、交互作用)
  5. Directions:使用方法與劑量
  6. Other Information:儲存條件等其他資訊
  7. Inactive Ingredients:非活性成分列表

標籤審查檢核清單

必須包含的資訊

  • Drug Facts 面板(格式與字體大小需符合 21 CFR Part 201.66)
  • 責任方名稱與地址
  • NDC 編碼(10 位數完整格式)
  • 產品批號與有效期限
  • 淨含量(需使用美制單位)

禁止的宣稱

  • 超出 Monograph 核准範圍的功效宣稱
  • 暗示可治療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臟病)
  • 使用「天然」「有機」等可能誤導的用語(除非符合 FDA 定義)

常見錯誤

  • Drug Facts 面板字體過小(最小需 6 point)
  • 警語不完整或翻譯錯誤
  • 宣稱內容與 Monograph 不一致
  • 未標示 NDC 編碼或格式錯誤

標籤審查流程

  1. 對照 Monograph 要求:確認所有必要資訊都已包含
  2. 檢查格式規範:字體大小、間距、排版符合 21 CFR Part 201.66
  3. 語言正確性:英文用詞專業且準確(建議由母語人士審查)
  4. 內部審查:品質部門與法規部門雙重確認
  5. 外部顧問審查:若資源允許,建議委託專業法規顧問最終審查

💡 實務技巧:許多 FDA 執法案例都源自標籤問題,建議在產品上市前進行「模擬 FDA 審查」,從嚴格的角度檢視所有標籤內容。


圖 3:FDA OTC 標籤合規檢核表

圖片用途說明
此檢核表整理 OTC 標籤必須包含的所有元素與常見錯誤,幫助台灣業者在標籤設計階段就避免違規問題。

FDA OTC 標籤合規檢核表,列出上市前必查的 10 個關鍵項目,包含 Drug Facts 面板、NDC 編碼、警語等要求

步驟四:上市後的持續義務 – 合規不是一次性工作

許多業者誤以為「完成註冊與 Listing 就萬事大吉」,實際上 FDA OTC 合規是持續性的義務,包含:

年度更新義務

  • 設施註冊更新:每年 10-12 月必須更新
  • Drug Listing 更新:產品資訊變更需在 30 天內更新
  • NDC 編碼維護:停產或下架產品需通知 FDA

不良事件報告

若產品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責任方必須在 15 天內向 FDA 提交報告(21 CFR Part 310.305)。

cGMP 持續符合

製造設施必須持續符合 cGMP 要求,FDA 可隨時進行查廠。若發現違規,可能導致產品下架或設施被列入進口警示名單。

FDA 執法與市場監測

FDA 會透過市場監測、消費者投訴、進口查驗等方式持續監控 OTC 產品。若發現違規,可能採取:

  • 警告信(Warning Letter)
  • 產品扣押(Seizure)
  • 進口禁令(Import Alert)
  • 刑事起訴(嚴重違規情況)

🚨 法律風險:未完成註冊或 Listing 就銷售產品,將被視為「未經核准藥品」,責任方可能面臨每次違規最高 10 萬美元罰款。


需要特別注意的 3 個實務重點

1. 時程規劃要留足緩衝

建議在預計上市日期前 6 個月 開始啟動合規流程:

  • 第 1-2 個月:設施註冊與 Labeler Code 申請
  • 第 2-3 個月:Drug Listing 與 NDC 編碼取得
  • 第 3-4 個月:標籤設計與審查
  • 第 4-5 個月:產品試生產與最終檢驗
  • 第 6 個月:進口與上市

2. 文件準備要完整且正確

常見的文件缺失包含:

  • 設施註冊時未提供完整的美國代理人資訊
  • Drug Listing 時產品配方描述不清
  • 標籤影本未包含所有面板(正面、背面、側面)
  • cGMP 文件不完整或翻譯錯誤

3. 責任方指定要明確

根據《FDA OTC 產品的角色、責任歸屬與法律風險判定:品牌與工廠誰會被連坐?》,責任方(Responsible Person)是承擔最終法律責任的主體。在合規流程中,所有註冊、Listing、標籤都必須以責任方名義進行,不可模糊不清。


總結

FDA OTC 合規實務路徑包含四大核心步驟,每個步驟都有明確的時程與文件要求:

  1. 設施註冊:取得入場資格,指定美國代理人
  2. Drug Listing:產品正式登記,取得 NDC 編碼
  3. 標籤合規:設計符合 FDA 規範的 Drug Facts 面板
  4. 上市後義務:年度更新、不良事件報告、cGMP 持續符合

建議在產品上市前 6 個月啟動合規流程,並確保每個步驟都完整且正確。任何環節的疏漏都可能導致產品無法上市或面臨 FDA 執法。

若對 FDA OTC 合規流程仍有疑問,歡迎參考 綠圈圈官網 的專業顧問服務,或閱讀我們的相關深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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