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美國危險家用產品的包裝及標籤要求

背景

根據美國《聯邦危險物質法》(FHSA),為了保障消費者安全,相關產品需貼上預防性標籤,並提供急救措施信息。缺少此類標籤的產品禁止在美國市場銷售。

商品範圍

FHSA涵蓋可能在日常使用、儲存過程中進入住所的產品,包括毒性、腐蝕性、易燃性等特性。具體特徵包括:

  1. 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刺激性、強致敏性等特性。
  2. 在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期間存在重大人身傷害或疾病風險。

包裝及標籤要求

產品標籤需用英文標注以下信息:

  1. 制造商或賣家的名稱和地址。
  2. 危險成分的名稱。
  3. 信號詞(如“Danger”、“Caution”)。
  4. 主要危險的聲明。
  5. 預防性說明。
  6. 急救措施。
  7. 保護說明,如“Keep out of the reach of children”。

CPSC 禁止的產品

CPSC 禁止以下產品:

  1. 極易燃的防水劑。
  2. 四氯化碳及其混合物。
  3. 不符合規定的煙花裝置。
  4. 含有高濃度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的清潔劑。
  5. 含有石棉的產品。
  6. 含有氯乙烯的自壓產品。
  7. 可重新裝填的煙花裝置。

遵守以上規定是確保產品合法銷售和保障消費者安全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