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德国EPR政策合规解讀

根據歐盟生產者責任延伸(EPR)的合規要求和環保制度指導框架,不同歐盟國家/地區已陸續制定其EPR制度,以確定生產者責任。基於此,特制定本《德國EPR政策合規指引》(下稱“本指引”),旨在為賣家提供合規參考意見,促使賣家確保其向德國銷售的商品符合德國EPR相關規定。

什麼是EPR?

EPR全稱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譯為“生產者責任延伸”。生產者責任延伸(EPR)是一項歐盟的環境政策要求。主要是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要求生產者(Producer)必須在整個商品生命周期內降低其商品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對他們投放到市場的商品的整個生命周期負責(即從商品的生產設計到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總體而言,EPR 旨在通過預防和減少商品包裝和包裝廢棄物、電子商品以及電池等商品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從而改善環境質量。

德國EPR涵蓋的商品品類有哪些?

賣家需要先了解其商品分類後,明確自己需要注冊哪些EPR商品分類。每個不同的商品分類需要向不同的生產者責任組織(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rganization (“PRO”))進行注冊及申報。

1.包裝:商品的包裝、裝運箱、貨件標簽、膠帶和說明書等;材質包括但不限於紙,玻璃,塑料,金屬,覆合包裝等常見產品為紙箱、運輸標簽紙、膠帶、商品的包裝箱和包裝(例如裝玩具的箱子)
2.電氣和電子設備(EEE):除法律明確排除的例外情況外,ElektroG適用於所有電氣與電子設備。如果您的商品設計用於最高1000伏特交流電或最高 1500 伏特直流電,且同時具備以下特點,則這些商品將被視為電氣與電子設備:a、依靠電流或電磁場才能正常工作;b、用於產生、傳輸和測量電流和電磁場。
常見產品為顯示器、電視機、燈具、空調機、冰箱、滅火器、家居用品和專業電子產品
3電池:汽車電池、工業電池和便攜式電池,常見產品為可充電電池,紐扣電池

如銷售到德國的是含有電池的電氣與電子設備商品,則可能需要同時注冊電氣與電子設備和電池兩個分類的EPR注冊號。

賣家要如何遵守EPR要求?

第一步:判斷相關商品是否涉及EPR
幾乎所有商品都適用於包裝法,賣家需要根據銷售商品的種類判斷是否涉及其他EPR種類。

第二步:統計需要EPR注冊和申報的商品種類
統計並確認每個商品涉及的EPR種類。無論賣家是否為生產者,只要賣家將適用商品銷往德國,就必須在規定的申報期內向相應的生產者責任組織(PRO)申報賣家銷售的EPR商品品類和數量。

第三步:完成注冊流程,獲取EPR注冊號
對於包裝品類,如果賣家是德國 EPR 要求定義的生產者,賣家必須同時向中央包裝注冊機構 (ZSVR) 和生產者責任組織(PRO)申請並獲得EPR注冊號,以符合德國 EPR 要求。賣家可以先通過 LUCID 包裝注冊機構向 ZSVR 申請並獲取包裝 EPR 注冊號,然後再向生產者責任組織(PRO)進行注冊包裝品類的EPR注冊號。
對於EEE 和電池品類,如果賣家是德國 EPR 要求定義的生產者,則需要通過 Stiftung EAR 機構申請並獲得 EPR 注冊號,以符合德國 EPR 要求。位於德國境外的電子商品賣家必須指定一名在德國的授權代表進行注冊。賣家需要在相關國家對應的執行機構網站申請,亦可委托外部機構協助其完成在德國的注冊工作,並獲得EPR注冊號。
EPR注冊一般會要求以下資料,僅供參考,具體需要資料以實際申請要求為準:營業執照掃描件、店鋪資料、商品資料、商品銷售數量、VAT稅號等。相關的注冊號申請將根據具體情況需要數周時間,德國包裝法:1-2周,德國電子電器法及電池法:2-15周等,僅供參考。
注冊EPR後,在商品及包裝上印制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在銷售的電子電器商品和包裝上印上垃圾桶標志、在銷售的發票上印刷回收注冊號等。

第四步:向生產者責任組織(PRO)支付回收費用
賣家必須在適用周期內向相應的生產者責任組織(PRO)支付回收費用。無論賣家是否為生產者,只要賣家將適用商品發往德國銷售,就必須向相關生產者責任組織(PRO)繳納環保款項,環保款項由生產者責任組織(PRO)根據EPR商品的商品類目、材料/屬性、重量/尺寸、數量、生態設計等因素確定。

第五步:確保符合回收要求
除以上步驟外,賣家可能還需要遵守德國的相關回收要求。例如,賣家是在德國沒有分支機構的生產者,則須從 Stiftung EAR的獲得認可的授權代表清單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該授權代表負責履行賣家作為生產者在德國應盡的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