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歐洲站點如何做好產品外觀保護?歐盟外觀專利申請詳細指南

在知識產權領域,產品的“外觀設計”一般指它的形狀或施加在其上的裝飾,盡管確切的定義因不同的保護類型而異。本質上,產品的外觀設計涉及其外觀而非產品結構或運作的技術原理。

什麽是註冊的歐盟外觀設計?
一份註冊的共同體外觀設計賦予一項“壟斷”權,即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該註冊的外觀設計的權利,不論他們是否對其進行了抄襲。

一份註冊的共同體外觀設計賦予其所有人在歐盟製造、使用、銷售、進口和出口任何該外觀設計產品的排他性權利,如果該外觀設計是一種形狀,則產品體現該設計,如果該外觀設計是裝飾,則產品帶有該設計。

這些權利延伸到對於知情用戶並不造成實質上不同印象的哪些類似的外觀設計。

對於未經該所有人許可在EU內行使了所有人的排他性的任何權利的任何第三方,該所有人可以對他們提起訴訟,即使他們所使用的設計是其獨立創作而非抄襲。

如何獲得一項註冊的歐盟外觀設計?
要獲得歐盟外觀設計的註冊,必須向位於西班牙阿利坎特的歐盟知識產權局(以前稱為OHIM)提交一份正式申請。

通過註冊可受到哪些保護?
一項外觀設計可以是一件產品的整體或部分(包括其內部)的設計,可以源自該產品的線條、輪廓、色彩、形狀、質地、材料或裝飾。

該產品甚至可以是一個圖形符號,比如一個計算機圖標或印刷字體。

作為一份註冊申請主題的外觀設計必須符合兩個標準。它必須:新穎;以及具有個性特征。
上述兩個標準均將參照在該申請的有效申請日之前已使公眾可獲知的各個外觀設計來進行判斷。

通過公布、使用或其它任何方式可使外觀設計成為可獲知的。

寬限期
以上要求的一個重要例外是:在申請日之前的12個月內,由一項外觀設計的設計人所進行的在先披露、或者由該設計人做出披露的後果不能用於決定新穎性或個性特征。

然而,這種披露可以防止該外觀設計在單獨國家的進一步注冊,尤其是在歐盟以外的國家,因為世界上許多國家不允許這樣的寬限期,或只允許一個較短的期間。

該規定不排除在此期間內獨立於該設計人所做出的披露,因此可能的話,申請應當在外觀設計被披露之前提交。

安全條款
以上要求的另一個例外是:在有效申請日之前不能在歐洲經濟區(EEA)的有關商業領域為人所知的在先披露不予考慮。

新穎性
一份外觀設計要具備新穎性,它與在先外觀設計的區別必須要超過非實質性的細節。

個性特征
一份外觀設計要具備個性特征,它必須對知情用戶產生與在先外觀設計不同的整體印象。在許多情況下,該知情用戶可能就是該產品的最終用戶。

在設計人享有較少設計自由的領域中,可注冊的外觀設計與在先外觀設計之間的差異可能不會像設計人享有完全設計自由時那樣大。這一點也反映在由注冊產生的侵犯設計的權利之中。

覆合產品和備用零件
覆合產品被定義為產品的組成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可替換的構成零件,它們可以允許該產品被拆開和重新組裝。

只有構成零件在覆合產品的普通使用期間可以看得見時,此類產品的構成零件的外觀設計才能夠進行註冊。

此外,通過使用一個構成零件維修一件覆合產品使其恢覆原始外觀並不侵犯為該構成零件的設計而註冊的外觀設計權。

被排除的特征和設計
一份外觀設計注冊不保護僅由產品技術功能決定的設計特征,也不保護那些為使該產品連接到、或放置在另一產品之中、之外或之上,從而使兩件產品均可以實現其功能而必需的特征。

然而,其目的是允許模塊產品進行組裝的一份外觀設計也有可能進行註冊。

不允許註冊包含受保護標記的外觀設計,包括例如奧林匹克標志、皇家徽章和國旗。

註冊期間
若被授權,註冊持續25年,但這必須(通過繳納費用)進行五年一次的續展。

優先權
提交一份歐盟外觀設計可產生一個“優先權日”,如果該EU外觀設計申請是該外觀設計的第一次提交,可在EU申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該優先權,以此支持在其它地方提交的相應的外觀設計申請。

申請所需資料

需要能顯示該外觀設計所有特征的圖片或照片。作為替代辦法,如果有樣品或模型,也可以從中準備圖片或照片。對於一個三維設計可以提交的視圖數量是七個。

還需要:

申請人的完整名稱、地址和國籍(這可以是個人或公司);以及
有意應用該外觀設計的物品的說明或通用名稱(如果這不是顯而易見的話);
希望要求優先權的任何申請的完整詳情。
也可以包括提及設計人或設計人們,或者說他們已放棄被提及姓名的權利,但這不是強制性的。

可以選擇性地在申請書中加入該外觀設計的一個簡要說明。

提交申請時必須繳納注冊費和公布費,和/或延遲公布費。

若要求優先權,則須在申請的三個月內、或在由官方隨後設定的另一個期間之內提交最早申請的證明文本。將優先權文件與申請一起提交更加節約成本。

延遲公布
歐盟外觀設計通常一注冊就予以公布,但該公布可以自申請日或所要求的優先權日起最多延遲30個月。其結果是這件申請和外觀設計並未對外公開,盡管在通常公布的地方會提到公布已延遲。該延遲要求對申請繳納一項費用,並在外觀設計公布前繳納公布費。因此,該費用最遲可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的30個月結束前的三個月繳納。

在延遲公布期間,不能針對第三方行使註冊權,除非已將該註冊已通知到他們。

多項申請
可以提交含有一個以上外觀設計的申請,只要有意應用這些外觀設計的所有物品均屬於洛迦諾外觀設計分類的同一類別,而洛迦諾分類有著合理地較寬的標題。

與單一申請相比,提交此類多項申請的好處在於降低費用。

多項申請中的每項外觀設計均是一份單獨的財產,因而可以單獨地進行許可和轉讓。

審查
申請只進行形式理由的審查,並且不進行在先外觀設計的檢索。

一旦審查完成,該外觀設計被予以註冊並公布。如果提交時符合所有的形式要求,這通常能夠在幾周內完成。

無效
條例允許外觀設計註冊之後提出一份宣告無效申請,條件是基於一項在先權利指控其缺乏新穎性或個性特征。該申請必須由這個在先權利的持有人提出。

樣品
可以用一個兩維設計的樣品而非傳統的圖樣來提交一份註冊的共同體外觀設計申請。

如果該設計是個重覆的圖案,則必須將重覆的整個圖案顯示在該樣品上。

這種方法一般用於布料或墻紙的外觀設計中。

該樣品大小不得超過26.2厘米×17厘米,重量不得超過50克或厚度不得超過3毫米。

對於每項外觀設計,我們需要提交五份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