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美國鈕釦電池或含有鈕釦電池產品合規解讀

背景

鈕釦電池或硬幣電池(以下統稱 “鈕釦/硬幣電池”)用於多種消費品,且存在多種產品安全風險,尤其是兒童對這類電池的吞食風險。如果這類電池被吞下,可以在短短兩小時內燒穿兒童的喉嚨或食道。2011年至2021年期間,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 (CPSC)了解到和鈕釦/硬幣電池相關這類電池造成了27例死亡和大約54300例相關的急診治療。
2023 年 9 月,為了降低六歲及以下兒童吞食鈕釦/硬幣電池的危險,CPSC根據《瑞茜法》(Reese’s Law)投票批準了一項強制性標準,即采用自願性標準ANSI/UL 4200A-2023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Products Incorporating Button Batteries or Coin Cell Batteries” ,作為“含有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 的強制安全要求。CPSC還制定了“鈕釦/硬幣電池”及其包裝的標簽要求,以警告兒童吞食的危險。

政策

商家應了解並遵守CPSC根據《瑞茜法》(Reese’s Law)批準的強制性標準以及包裝的標籤要求,以確保其產品在美國市場上的合規性。

合規指南

美國鈕釦/硬幣電池及含有該類電池的消費品的合規要求主要參照《瑞茜法》(Reese’s Law)、16 CFR Part 1263 以及《鈕釦或硬幣電池以及含有此類電池的消費品的安全標準最終規則》(88 FR 65296)

(一)產品範圍
任何銷往美國市場的鈕釦/硬幣電池,以及含有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均在適用範圍之內。
請注意,該範圍不適用於“鋅-空氣鈕釦/硬幣電池” (zinc-air button cell or coin batteries),但這類電池仍需符合16 CFR § 1700.15 特殊包裝的要求。
其中,鈕釦/硬幣電池(Button Cell / Coin Battery)是指:
– 直徑大於電池高度的單體電池;
– CPSC確定構成吞食危險的任何其他電池,無論該電池是使用何種技術產生電荷的。
上述吞食危險(Ingestion hazard)是指由於個人吞咽或將紐扣/硬幣電池插入體內而引起的危害,具體為:
– 鈕釦/硬幣電池可能卡在消化道或氣道中;
– 可能通過窒息、產生危險化學物質、泄露危險化學物質、電化學灼傷、壓迫性壞死或其他方式導致死亡或造成嚴重傷害。
含有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Consumer Product containing button cell or coin batteries)是指:包含或設計為使用一個或多個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無論此類電池是否需要由消費者更換、是否包含在產品中或單獨出售。
鈕釦/硬幣電池示例如下圖:

(二)含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要求
1、總體要求
根據《瑞茜法》(Reese’s Law)第2條的要求,CPSC制定了16CFR Part 1263針對鈕釦/硬幣電池以及包含此類電池的消費品的規則,其中16CFR Part 1263.3要求“包含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應符合ANSI/UL 4200A-2023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Products Incorporating Button Batteries or Coin Cell Batteries”的安全標準。
根據 ANSI/UL 4200A-2023,對於包含或設計使用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產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
– 含有可更換鈕釦/硬幣電池的電池倉必須加固,需要使用工具(例如螺絲刀)或至少 “兩個獨立且同時進行的手部動作” 才能打開;
– 電池倉的設計需要確保鈕釦/硬幣電池不會因“產品使用”和“濫用測試”而脫落或容易被取出;
– 整個產品的包裝須帶有警告標籤;
– 如果可行的話,產品本身須帶有警告標籤;
– 隨附的說明書和手冊必須包含所有適用的警告內容。
商家可以通過www.ulstandards.com/IBR/logon.aspx 獲取ANSI/UL 4200A-2023的只讀副本,進一步獲取具體的鈕釦/硬幣電池安全標準、測試要求、包裝、警告標籤詳情以及說明書要求。
2、警告標籤
“包含鈕釦/硬幣電池的消費品”需要符合ANSI/UL 4200A-2023 的標籤標準,包括但不限於:
①包裝標籤要求
i. 若主展示面板的面積足夠,需要在含有鈕釦電池的產品包裝上展示以下標籤(二選一)

注意:如果含有鈕釦電池的產品沒有外包裝,則上述警告標籤須顯示在吊牌上或使用不幹膠標籤貼在產品本身。
ii. 若空間不允許顯示圖1或圖2所示的完整警告標籤,則須將圖3所示的警告標籤放置在包裝的主展示面板上,將圖4所示的警告標籤放置在其他展示面板上:

iii. 在含有鈕釦電池的產品包裝上,或者沒有包裝的,在產品附隨的吊牌或不幹膠標籤上還應包含以下信息:
  a)對於含有不可更換電池的產品,須附聲明表明該產品包含不可更換電池;
  b)電池型號(例如:LR44,CR2032);
  c)額定電壓
②產品標籤要求
  銷售含有鈕釦電池的產品,還必須在產品本身展示以下警告標籤:
iv. 若空間不允許展示圖5所示的完整警告標籤,則須在產品本身展示圖6所示的替代標籤,並在隨附的印刷材料(如說明書、手冊、插頁或吊牌)中說明標籤含義:

v. 若空間小到不允許顯示圖5及圖6所示的警告標籤,則須符合上述的包裝標簽要求。
注意:以上所有標籤需確保,用一塊浸濕水的布在標籤上手動擦拭15秒且用一塊浸濕石油醚(一種石油溶劑)的布在標籤上手動擦拭15秒後,仍能保持清晰可讀;如果標記在可分離的標籤上,則標記還不應出現卷曲,並且不可手動移除。
3、安全標準豁免
對於供14周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產品,如果滿足 16 CFR Part 1250 中關於電池可接觸性和標籤要求,則可以不適用目前16CFR Part 1263 的安全標準。

(三)鈕釦/硬幣電池產品要求
1、包裝要求:
《瑞茜法》第3條要求2023年2月12日之後任何製造、進口、分銷的“鈕釦/硬幣電池”(包括隨附其他消費品但單獨包裝的該類電池)採用特殊包裝以符合16 CFR Part 1700.15 (防毒包裝標準 – PPPA)的要求。PPPA 的特殊包裝要求測試不需要由 CPSC 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商家也可以參考防毒包裝法 (PPPA) 業務指導頁面 獲取更多相關信息。
2、標籤要求
根據《瑞茜法》第2條的要求,CPSC於2023年9月21日頒布了單獨的最終規則《鈕釦或硬幣電池以及含有此類電池的消費品的安全標準最終規則》(88 FR 65296)制定鈕釦/硬幣電池(包括隨附其他消費品但單獨包裝的該類電池)包裝的警告標籤要求。該最終規則將對16 CFR 1263進行部分修改,並添加16 CFR 1263.4對“鈕釦/硬幣電池及其包裝的標籤要求”,主要包含:
a)一般要求
(1) 所有警告聲明必須清晰可見、突出、易讀,並且是永久性標記。
(2) 警告聲明的顏色必須與其印刷的背景顏色形成對比。
(3) 警告聲明必須用英語。
(4) 安全警示符號,即三角形中的感嘆號(如下圖),在與信號詞(Signal words)一起使用時,必須置於信號詞之前。安全警示符號的底部必須與信號詞字母底部在同一水平線上。安全警示符號的高度必須等於或超過信號詞字母的高度。
(5) 信號詞“WARNING”(警告)和安全警示符號必須是橙色背景上的黑色字母 (如下圖),除非這與以上(1)和(2)的要求相沖突,或者只有一種顏色存在,在這種情況下,信號詞和安全警示符號必須與它們印刷的背景形成對比。信號詞必須以無襯線字體的大寫字母出現。
(6) 警告內容的某些文本必須加粗並且使用大寫字母,以吸引讀者的注意。詳情可參考以下(b)警告標簽要求的示例圖。
(7) 對於需要貼在鈕釦/硬幣電池和硬幣電池包裝上的標籤,文本大小必須依據主展示面板的面積來確定。可以參考下圖信息:

b)警告標籤要求
(1)包裝的主展示面板必須包含下圖的警告標籤及警示內容。圖標的直徑至少為8毫米(0.3英寸)。

(2)如果空間不允許放置上圖的完整警告標籤,則必須在主展示面板上下圖圖標,圖標的直徑至少為20毫米。並在次級展示面板上放置下圖的文本:

(3)主展示面板或次級展示面板上必須包含以下與安全相關的聲明:
(i) Keep in original package until ready to use.
(ii) Immediately dispose of used batteries and keep away from children. Do NOT dispose of batteries in household trash.
請注意,對於與隨附其他消費品但單獨包裝的鈕釦/硬幣電池的包裝,不需要包含以上安全相關的聲明。

(四)資質及認證要求
售往美國的鈕釦/硬幣電池及包含此類電池的消費品,商家需要有General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GCC)證書並證明相關產品符合以上適用標準;如果該消費品是非玩具類的兒童商品,商家需要有Children’s Product Certificate (CPC)證書並證明相關產品符合以上適用標準。
需滿足以下法規/標準要求內容:《美國聯邦法規匯編》第 16 卷第 1700.15 部分(防毒包裝標準)、《美國聯邦法規匯編》第 16 卷第 1700.20 部分(特殊包裝測試程序)、ANSI C18.3M(便攜式鋰原電池和電池安全標準)。

參考鏈接:

  1. 《鈕釦電池及硬幣電池業務指南》
    Button Cell and Coin Battery Business Guidance
  2. 《最終規則 – 鈕釦電池或硬幣電池及含有此類電池的消費品的安全標準》
    Safety Standard for Button Cell or Coin Batteries and Consumer Products Containing Such Batteries
  3. 16 CFR Part 1263 – 鈕釦電池或硬幣電池及含有此類電池的消費品的安全標準
    PART 1263—SAFETY STANDARD FOR BUTTON CELL OR COIN BATTERIES AND CONSUMER PRODUCTS CONTAINING SUCH BATTERIES
  4. 16 CFR Part 1700.15 – 防毒包裝標準
    16 CFR§ 1700.15 Poison prevention packaging standards.
  5. 《瑞茜法》(Reese’s Law)
    Pub. L. 117–171, 15 U.S.C. 205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