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圈圈說跨境】-食品包裝上的標籤學:FDA對添加劑的標識要求

在FDA的規範之下,食品添加劑作為食品中常見且具重要性的成分,扮演著多種角色,從提升外觀美感到維護食品品質。以下是針對FDA規定的各類添加劑的概述,包括其在食品中的用途與標籤要求:

🔖 直接添加劑
〔定義〕:直接添加到食品中,以達到特定效果的物質。
〔應用〕:如作為防腐劑或增稠劑的卡拉膠。
〔功能〕:延長保存期限、改善口感和美觀,或增補營養價值。
〔標籤要求〕:所有直接添加劑都必須按含量順序在產品標籤上清楚列出。

🔖 化學防腐劑
〔定義〕:防止或延緩食品變質的化學物質(食鹽和糖除外)。
〔法規參考〕:21CFR 101.22(a)(5)。
〔標籤規範〕:必須使用通用名稱並標明“防腐劑”等描述性字眼。

🔖 偶然添加劑
〔定義〕:在成品中不具功效,且含量微量的物質。
〔源頭〕:可能來自處理過程或為生產助劑。
〔法規參考〕:21 CFR 101.100(a)(3)。
〔標籤標示〕:符合特定條件者,可免於標示於產品標籤上。

🔖 顏色添加劑
〔定義〕:能在食品中添加或改變色彩的物質。
〔功能〕:補償加工損失的色澤、矯正自然色變或增強色澤。
〔類別〕:經認證色素須經批次認證;免認證色素則來自天然來源。
〔標籤要求〕:免認證色素需具體說明;致敏色素要清楚指出;經認證色素標示須用“FD&C”加顏色編號。

透過這個詳細的指南,企業和消費者均能對食品中添加劑的種類及相關FDA的標籤規範有更深入的理解,以確保食品安全和標籤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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