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圈圈说跨境】賣家必看!拆解歐盟授權代表與進口商本質區別,看似雷同實則不然

拆解本質區別,少走彎路。綠圈圈收到不少歐洲站賣家諮詢歐盟授權代表與歐盟進口商之間有何本質區別。
其中有位賣家遇到的經典問題,跟大家分享下:
有賣家稱從德國清關進口的產品在德國海關被扣,根據2016年德國海關新規可知,從德國進口產品必須有德國當地進口商,或德國本地公司作爲擔保人才能從德國直接清關。
賣家以爲註冊了歐代即可相安無事,殊不知歐盟授權代表不等同於歐盟進口商,故此纔出現被扣的現象。
绿圈圈根據賣家的問題收集了相關資料,僅供參考哈~
01 歐盟市場監督條例及兩者定義
從歐盟境外進口的產品需加貼CE標誌,包括產品標籤、型號和使用說明書等,還需有歐盟授權代表/歐盟進口商的信息和聯繫方式。
我們可以看到有些產品標註EC REP,有些則標註EU REP。
EC REP指的是德語版Europäischen Repräsentanten;
EU REP指的是英語版European Representative。
賣家往歐盟境內銷售產品時,應當瞭解歐盟對於授權代表和進口商的具體定義!
01
歐盟授權代表
指由位於歐洲經濟區EEA境外的製造商明確指定的一個自然人或者法人。簡而言之,在歐盟地區銷售帶有CE標誌的商品且在歐盟境外製造,需提供歐盟境內的負責人作爲商品合規性的聯繫人。
02
歐盟進口商
指的是“第一個將產品投放到市場”的人,一般指特定的單位。若同一批產品分別由兩家公司負責投放歐盟市場,則這兩家公司都屬於進口商。簡單來說,就是把歐盟境外產品投放到歐盟市場進行銷售,都可以理解爲是歐盟進口商。
02  歐代與進口商職責與責任劃分
一般來說,賣家和歐洲當地公司簽署的協議是歐盟授權代表,而不是歐盟進口商協議,主要是兩者的職責和責任不同。
歐盟授權代表職責
1、將合格聲明和技術文檔留給 MSA 處置;
2、在對當局採取執法行動的情況下,與當局合作;
3、根據相關的指令和法律要求,執行他們與製造商之間達成的書面授權中確定的任何其他任務等。
歐盟進口商職責
1、確保帶有CE標誌的產品在投放市場前正確符合 CE 標誌要求;
2、表明自己是進口商,確保產品適合的用途方式、儲存和相關說明書,並提供聯繫方式和地址;
3、保留產品任何投訴、問題等信息,並採取適當行動,如有必要,召回有缺陷的產品;
4、響應歐盟市場監督局(MSA)的合作請求,並確保可應MSA的要求提供產品技術文檔;
5、符合要求的銷售記錄副本保存至產品最終的銷售日期後至少10年等
注意,歐盟授權代表和歐盟進口商兩者的職責看起來相差不大,兩者之間所需承擔的責任較爲懸殊。
簡單來說,歐盟授權代表在產品出現問題後,負責爲產品通告、召回等問題提供信息協助調查,而不是產品事故最終負責人。
歐盟進口商在產品出現問題後,不單單只是提供信息協助這麼簡單,歐洲當地政府或法院等機構,是可以直接要求進口商爲產品事故承擔責任。
像之前外媒報道因平衡車爆炸,把房子燒掉的安全事故,歐盟授權代表只需協助調查,歐盟進口是則需要承擔事故責任。
寫在最後
經過拆解,歐代與歐盟進口商就不會那麼難搞懂了。
但是對於跨境賣家來說,《歐盟市場監督條例》的監管力度遠不止書面上講述的那麼簡單,合規經營已成大勢,賣家朋友切勿存有僥倖心理,只有把產品合規化,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您可以諮詢綠圈圈專屬客戶經理,爲您進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