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VAT的角色與法律責任:賣家、工廠、平台誰要負責?

歐盟VAT角色與法律責任封面,顯示賣家、工廠、物流商、平台、稅務代理的責任鏈條與連帶責任風險

為什麼歐盟VAT責任劃分如此複雜?五大角色交織的風險網

歐盟VAT(Value Added Tax,增值稅)制度不僅涉及複雜的稅率與申報規則,更關鍵的是法律責任的多重分配機制。一筆跨境電商交易,可能涉及:

  1. 台灣製造商/工廠:生產商品並出口至歐盟
  2. 台灣或歐盟賣家:在Amazon/eBay等平台銷售
  3. 物流服務商:負責清關、倉儲、配送
  4. 電商平台(Amazon/eBay):提供銷售基礎設施
  5. 稅務代理(Fiscal Representative):代辦VAT註冊與申報

在這個複雜的生態系統中,誰應該註冊VAT?誰負責收取並繳納?若發生逃漏稅,誰要承擔法律責任?答案並非單一,而是依據交易模式、貨物流向、合約約定而動態變化

更嚴峻的是,歐盟近年引入的Deemed Supplier(視為供應商)規則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連帶責任)條款,讓電商平台、物流商甚至稅務代理都可能被追究責任。一旦判定錯誤,輕則補繳稅款與罰款,重則面臨:

  • 刑事訴訟:VAT詐欺在德國、法國可處3-10年有期徒刑
  • 帳號凍結:Amazon/eBay凍結賣家帳戶,無法提現與銷售
  • 貨物扣押:海關扣押庫存,直至繳清稅款與罰款
  • 連帶賠償:平台向賣家追償已代繳的VAT與罰款

根據歐盟增值稅指令2006/112/EC{: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第205條,任何促成未繳VAT交易的第三方,都可能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即使你是「無辜的物流商」或「不知情的平台賣家」,仍可能被要求代為繳納他人應繳的VAT。

本文將從法律責任主體判定連帶責任觸發條件刑事與民事風險三個維度,完整拆解歐盟VAT生態系統中每個角色的權利義務與風險規避策略。


歐盟VAT責任主體判定:五大核心角色解析

在深入責任劃分前,必須先理解五大核心角色的定義與基本義務:

角色1: 賣家(Seller/Vendor)

定義:直接向最終買家(消費者或企業)銷售商品的法人或個人。

基本VAT義務

  • 註冊VAT稅號(達到門檻時)
  • 在發票上正確收取VAT
  • 定期申報並繳納VAT
  • 保存交易記錄至少5-7年(依國家而定)

責任範圍

  • 主要責任人:絕大多數情況下,賣家是VAT的第一責任人
  • 若使用OSS/IOSS:賣家需確保正確申報所有跨境銷售
  • 若銷售給企業(B2B):需驗證買家VAT號,錯誤適用Reverse Charge需補稅

實務案例
台灣賣家A透過自營網站銷售飾品給德國消費者,年銷售€50,000。A必須註冊德國VAT或OSS,收取並繳納VAT。若A未註冊,德國稅務機關可追溯7年,要求補繳VAT(€50,000 × 19% = €9,500) + 罰款(10%-40%,約€950-3,800)。

角色2: 製造商/工廠(Manufacturer/Factory)

定義:生產商品的實體,通常位於台灣或其他第三國。

基本VAT義務

  • 原則上無直接VAT義務:若僅從事生產並出口,不需註冊歐盟VAT
  • 例外情況:
    • 採用DDP條款(完稅交貨):工廠需負責進口VAT
    • 在歐盟設有倉庫或辦事處:需註冊當地VAT
    • 直接銷售給歐盟消費者(如自營網站):成為賣家角色

連帶責任風險

  • 若與賣家串謀逃漏VAT(如虛報貨值、拆分訂單規避€150門檻)
  • 參與MTIC詐欺(Missing Trader Intra-Community,失蹤貿易商詐欺)

實務案例
台灣工廠B接受德國買家訂單,以EXW條款出貨(買家負責所有運輸與進口)。B無需註冊VAT。但若B與買家協議虛報貨值從€200降至€140以使用IOSS逃漏進口VAT,B可能被認定為共犯,承擔連帶責任。

角色3: 物流服務商(Logistics Provider)

定義:提供運輸、清關、倉儲、配送服務的企業,包括國際快遞(DHL/FedEx/UPS)、報關行、海外倉(Amazon FBA、第三方倉庫)。

基本VAT義務

  • B2B服務:向賣家收取服務費時,若賣家為歐盟註冊企業,適用Reverse Charge(物流商不收VAT)
  • 代收進口VAT:清關時代賣家/買家繳納進口VAT(稱為Disbursement)
  • 提供VAT合規數據:向賣家提供庫存轉移記錄、清關文件等

連帶責任風險

  • 明知應知貨物涉及VAT逃漏仍協助運輸
  • 提供虛假清關文件(如低報貨值、錯誤HS Code)
  • 協助拆分貨物規避€150 IOSS門檻

歐盟委員會2021年判例
德國物流商C協助中國賣家D拆分每批€200商品為兩批€100,以使用IOSS逃漏進口VAT。德國海關認定C「應知」此行為屬VAT逃漏,要求C承擔連帶責任,補繳€50萬進口VAT並處罰€20萬。C雖上訴,但歐洲法院(ECJ)判決C敗訴{: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確立「物流商有合理注意義務(Due Diligence)」。

角色4: 電商平台(E-commerce Platform)

定義:提供線上銷售基礎設施的平台,如Amazon、eBay、Shopee、自營Marketplace。

基本VAT義務

  • 2021年7月1日前:平台僅為「中介」,VAT責任完全由賣家承擔
  • 2021年7月1日後:引入Deemed Supplier(視為供應商)規則

Deemed Supplier規則(關鍵!)
當符合以下條件時,平台被「視為」實際賣家,需負責VAT:

  1. 非歐盟賣家透過平台銷售
  2. 商品從歐盟境外直郵給歐盟消費者
  3. 訂單價值≤€150

實務影響

  • Amazon/eBay自動成為VAT責任人
  • 平台需註冊IOSS,收取並繳納VAT
  • 若賣家未提供有效IOSS稅號,平台需代為承擔
  • 平台有權向賣家追償已代繳的VAT

連帶責任擴張
即使不符合Deemed Supplier條件,平台仍可能承擔責任若:

  • 明知賣家未註冊VAT仍允許銷售
  • 未履行「合理盡職調查」(Reasonable Due Diligence)
  • 提供虛假交易數據給稅務機關

Amazon 2022年實務案例
德國稅務機關稽查發現,某中國賣家E在Amazon.de銷售€500萬卻未註冊VAT。Amazon因未即時停用E的帳戶,被要求承擔連帶責任,補繳€95萬VAT(€500萬 × 19%)。Amazon雖代繳,但凍結E帳戶所有資金並提起民事訴訟追償,最終E在台灣無資產而Amazon損失慘重。

角色5: 稅務代理(Fiscal Representative/Tax Agent)

定義:受非歐盟企業委託,代辦VAT註冊、申報、繳納的專業服務機構。

兩種類型

  1. Fiscal Representative(財稅代表)
    • 強制性: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等國要求非歐盟企業必須委託
    • 連帶責任:與委託人共同承擔VAT債務(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 收費高:€1,500-3,000/年
  2. Tax Agent(稅務代理)
    • 非連帶責任:僅提供申報服務,不承擔債務
    • 適用國家:荷蘭、捷克、波蘭等
    • 收費低:€500-1,200/年

法律責任

  • Fiscal Representative:若委託人逃漏VAT,代表需連帶賠償
  • Tax Agent:僅在提供錯誤建議導致損失時承擔專業責任
  • 共同義務:保密、盡職調查、即時通報異常

德國2023年判例
Fiscal Representative F代理台灣賣家G申報VAT。G刻意隱瞞€100萬銷售額,僅申報€50萬。德國Finanzamt(稅務局)發現後,要求F與G連帶補繳€9.5萬VAT + €3萬罰款。F雖證明「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但仍需先繳納,再透過民事訴訟向G追償(耗時2年)。


圖2: 歐盟VAT五大角色責任範圍對照表

歐盟VAT五大角色責任範圍對照表,顯示賣家、工廠、物流商、平台、稅務代理的註冊義務、收取義務、連帶責任風險與法律依據

Deemed Supplier規則深度解析:平台責任的重大轉變

2021年7月1日歐盟電商VAT改革,最重大變革是Deemed Supplier(視為供應商)規則的引入。這條規則徹底改變電商平台的法律地位,從「中立中介」變為「連帶責任人」。

Deemed Supplier的觸發條件

根據歐盟增值稅指令第14a條{:target=”_blank” rel=”noopener”},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平台被視為實際賣家:

條件1: 非歐盟賣家

  • 賣家不在歐盟27國註冊(包括台灣、中國、美國等第三國賣家)
  • 即使賣家在歐盟某國有VAT註冊,但主體公司在境外,仍視為非歐盟賣家

條件2: 跨境直郵

  • 商品從歐盟境外直接發貨給歐盟消費者
  • 包括:台灣直郵、香港直郵、中國直郵等
  • 不包括:從歐盟倉庫(FBA)發貨(此為另一套規則)

條件3: 訂單價值≤€150

  • 單筆訂單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150
  • 內在價值 = 商品成本 + 運費 + 保險
  • 多件商品同一訂單,總價值計算

實務案例分析

情境A: 台灣賣家H在Amazon.de銷售手機殼,從台灣直郵,單價€25

  • ✅ 符合Deemed Supplier條件
  • Amazon成為VAT責任人,需:
    • 註冊IOSS
    • 在收款時收取德國19% VAT(€25 × 19% = €4.75)
    • 每月透過IOSS申報並繳納VAT
    • 可向H追償(通常直接從銷售款扣除)
  • H雖仍為法律上的賣家,但VAT責任由Amazon承擔

情境B: 台灣賣家I在eBay銷售高價手錶€300

  • ❌ 不符合Deemed Supplier(€300 > €150)
  • I仍為VAT責任人,需:
    • 在德國註冊VAT或使用OSS
    • 買家清關時繳納進口VAT: €300 × 19% = €57
  • eBay無VAT責任,但若I未註冊,eBay仍有通報義務

情境C: 台灣賣家J在Amazon使用FBA,從德國倉庫發貨

  • ❌ 不符合Deemed Supplier(非境外直郵)
  • J需自行在德國註冊VAT
  • Amazon僅為平台,無VAT責任
  • 但Amazon有義務驗證J的VAT號,若J未註冊,Amazon需暫停銷售

Deemed Supplier的法律後果

對平台的影響

  1. 強制IOSS註冊:Amazon/eBay等主要平台已在愛爾蘭註冊IOSS
  2. 自動收取VAT:系統自動計算並加入價格
  3. 承擔繳納義務:每月申報所有境外直郵≤€150銷售
  4. 追償權利:可向賣家追回已繳VAT

對台灣賣家的影響

  1. 免除IOSS註冊負擔:若僅從台灣直郵≤€150商品,無需自行註冊
  2. 價格透明度提升:買家下單時已含VAT,無清關額外費用
  3. 利潤壓縮:平台可能從銷售款扣除VAT,需調整定價策略
  4. 混合銷售複雜化:若同時有FBA(>€150)與直郵(≤€150),需分別處理

Deemed Supplier的合規要點

平台端檢查清單

  • ✅ 已註冊IOSS(如Amazon IE3628476J)
  • ✅ 系統自動識別Deemed Supplier交易
  • ✅ 發票正確標示IOSS稅號與VAT金額
  • ✅ 每月按買家所在國匯總申報
  • ✅ 保存交易記錄至少10年

賣家端檢查清單

  • ✅ 確認平台是否使用IOSS(查看發票)
  • ✅ 調整定價考慮VAT成本(如€25商品,實收€25÷1.19=€21)
  • ✅ 若混合銷售,分開記帳(Deemed Supplier vs 自行申報)
  • ✅ 保存平台提供的VAT繳納證明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連帶責任):誰會被連坐?

歐盟VAT制度中最嚴厲的條款是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連帶責任),意指稅務機關可向任一責任方追償全額債務,被追償方再自行向實際逃漏者追討。

連帶責任的法律基礎

根據歐盟增值稅指令第205條{: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Member States may provide that a person other than the person liable for payment of VAT shall be held jointly and severally liable for payment of VAT.”
(成員國可規定,除應繳VAT者外的其他人,應承擔連帶繳納責任)

各國實施差異

  • 德國:最嚴格,廣泛適用連帶責任
    • Fiscal Representative自動連帶
    • 物流商若「應知」協助逃漏,連帶
    • 平台若未盡查核義務,連帶
  • 法國:中等嚴格
    • Fiscal Representative連帶
    • 物流商需「明知」才連帶
  • 荷蘭:較寬鬆
    • 僅Fiscal Representative連帶
    • 其他角色除非「共謀」

連帶責任的觸發情境

情境1: Fiscal Representative與賣家

案例:台灣賣家K委託德國Fiscal Representative L代辦VAT。K刻意少報銷售額€200,000(實際€500,000),逃漏VAT €57,000。

德國稅務機關行動

  1. 稽查發現K少報
  2. 向K追繳€57,000 + 罰款€22,800(40%)
  3. K在台灣無資產,無法執行
  4. 依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向L追繳全額€79,800
  5. L需先繳納,再透過民事訴訟向K追償

L的抗辯可能

  • ✅ 證明已盡「合理盡職調查」(如要求K提供Amazon報表、銀行流水核對)
  • ✅ 證明K刻意隱瞞(如提供虛假文件)
  • ❌ 「不知情」不構成抗辯(L有專業義務)

最終結果:即使L證明已盡義務,仍需先繳納,待訴訟勝訴後才可能獲償(實務上K已消失,L損失慘重)。

情境2: 平台與賣家

案例:Amazon.de賣家M(中國公司)銷售€1,000,000但未註冊VAT。Amazon因未即時停用M帳戶,被認定「應知」M逃漏。

德國稅務機關行動

  1. 要求Amazon承擔連帶責任,繳納€190,000 VAT
  2. Amazon代繳後,凍結M帳戶所有資金(€150,000)
  3. Amazon向M提起訴訟追償剩餘€40,000 + 利息
  4. M在中國無法送達,Amazon最終損失€40,000

Amazon事後措施

  • 強化VAT號驗證系統
  • 銷售額超過€10,000強制要求提供VAT號
  • 定期比對稅務機關資料庫(VIES)
  • 自動暫停未提供有效VAT號的帳戶

情境3: 物流商與賣家

案例:物流商N協助賣家O拆分每批€500商品為五批€100,以使用IOSS規避進口VAT。海關發現後,認定N「明知」此為逃漏行為。

德國海關行動

  1. 扣押N倉庫內O的所有商品(價值€200,000)
  2. 要求N補繳進口VAT €38,000(€200,000 × 19%)
  3. 處罰N €15,000(協助逃漏罪)
  4. 通報N所有客戶,觸發全面稽查

N的慘痛教訓

  • 即使O要求拆分,N仍應拒絕(專業義務)
  • 應在合約中明訂「禁止逃漏VAT」條款
  • 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稅務機關(可免責)

如何避免連帶責任?

Fiscal Representative防護措施

  1.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 要求客戶提供公司登記證明
    • 核對銷售數據(Amazon報表 vs 申報金額)
    • 不定期抽查庫存與發票
  2. 合約保護
    • 明訂「客戶應提供真實完整資料」
    • 約定「若逃漏稅,客戶需賠償所有損失+律師費」
    • 設定「擔保金機制」(如預收€10,000作為風險準備)
  3. 即時通報
    • 發現異常立即通報稅務機關
    • 德國法規:主動通報可免除連帶責任

平台防護措施

  1. VAT號驗證系統
    • 註冊時強制提交VAT號
    • 每月透過VIES系統驗證有效性
    • VAT號失效自動暫停銷售
  2. 銷售額監控
    • 達€10,000自動觸發提醒
    • 超過€15,000未提供VAT號,強制下架
  3. 主動稽查
    • 定期抽查高銷售額賣家
    • 比對申報金額與平台交易額
    • 異常案例通報稅務機關

物流商防護措施

  1. 拒絕可疑請求
    • 拆分訂單
    • 低報貨值
    • 提供虛假HS Code
  2. 合約免責條款
    • 「客戶需確保合法繳納所有稅費」
    • 「物流商不承擔客戶逃漏稅責任」
  3. 保險機制
    • 投保「VAT連帶責任保險」(德國有專門險種)
    • 保費約營業額0.5%-1%

圖3: VAT連帶責任觸發流程與風險等級圖

 

VAT連帶責任觸發流程與風險等級圖,顯示從初始逃漏到民事訴訟的五階段流程及各角色風險位置

 


VAT刑事責任:何時從稅務違規變成刑事犯罪?

歐盟各國對VAT逃漏的處罰,不僅限於補稅與罰款,嚴重情況會追究刑事責任。理解刑事門檻,是避免牢獄之災的關鍵。

刑事責任的判定標準

德國刑法第370條(Steuerhinterziehung,逃稅罪)

  • 構成要件
    • 故意(Vorsatz)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稅務資料
    • 導致稅務機關少收或未收稅款
    • 逃漏金額≥€50,000(重罪門檻)
  • 刑度
    • €50,000-€100,000:最高5年有期徒刑
    • €100,000:最高10年有期徒刑

    • 附帶民事賠償(稅款+利息+罰款)

法國稅務刑法(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icle 1741)

  • 構成要件
    • 組織性(organised)或重複性(repetitive)逃稅
    • 使用虛假文件或複雜安排(complex arrangements)
  • 刑度
    • 最高5年有期徒刑
    • 罰金€500,000(可加倍至逃漏金額)
    • 禁止經商(interdiction d’exercer)5年

義大利刑法典第10-bis條

  • 構成要件
    • 兩年內逃漏VAT累計>€250,000
    • 使用虛假發票(fatture false)
  • 刑度
    • 最高6年有期徒刑
    • 財產沒收(沒收所有涉案資產)

實際刑事案例分析

德國2022年案例:中國電商集團VAT詐欺案

背景

  • 中國電商公司P在Amazon.de透過100個賣家帳號銷售
  • 2018-2021年累計銷售€50,000,000
  • 僅申報€5,000,000(90%未報)
  • 逃漏VAT約€8,550,000

刑事訴訟過程

  1. 德國Zoll(海關)與Finanzamt聯合稽查
  2. 以「組織性VAT詐欺」(gewerbsmäßiger Steuerhinterziehung)起訴
  3. 凍結P在德國所有資產(包括FBA庫存€12,000,000)
  4. 對P公司3名高管發出歐洲逮捕令(European Arrest Warrant)

判決結果

  • P公司罰金€15,000,000 + 補稅€8,550,000
  • CEO Q判刑7年(實際服刑4年後假釋)
  • CFO R判刑5年
  • COO S判刑3年緩刑
  • 永久禁止在德國經商
  • Amazon配合德國政府,關閉所有相關帳戶

啟示

  • 跨國企業不代表可逃避刑責
  • 歐洲逮捕令可在27國執行(Q在西班牙度假時被捕)
  • 刑事責任無法透過破產或解散公司規避

法國2023年案例:台灣工廠與物流商共謀案

背景

  • 台灣工廠T與法國物流商U合作
  • T虛報貨值(實際€200降至€100)
  • U提供虛假清關文件
  • 2020-2022年逃漏進口VAT €2,300,000

刑事訴訟過程

  1. 法國DGFiP(稅務總局)與DGDDI(海關)聯合偵查
  2. 以「共謀VAT詐欺」(complicité de fraude à la TVA)起訴T與U
  3. 凍結U在法國所有資產
  4. 對T發出國際刑警紅色通緝(台灣未執行)

判決結果

  • U公司罰金€5,000,000 + 補稅€2,300,000
  • U公司負責人V判刑4年(實際服刑2年)
  • T缺席審判(in absentia),判刑6年
  • T在台灣無法執行,但已被法國列入黑名單
  • T所有從台灣出口至歐盟的貨物,海關100%開箱查驗

啟示

  • 即使人在台灣,仍會被判刑(雖無法執行)
  • 列入黑名單後,所有業務實質停擺
  • 物流商的「不知情」抗辯無效(U宣稱不知T虛報,但法院認定「應知」)

刑事責任的預防策略

企業層面

  1. 建立內控制度
    • VAT申報需財務長與法務共同簽核
    • 禁止單一人員控制申報流程
    • 定期內部稽核VAT帳目
  2. 委外專業服務
    • 使用Big Four會計師事務所(PWC/Deloitte/EY/KPMG)
    • 委託專業Fiscal Representative
    • 投保「VAT合規保險」
  3. 建立應變機制
    • 若收到稽查通知,立即委託刑事律師
    • 主動配合稽查,展現誠意
    • 評估「自首」(Selbstanzeige)可能性(德國可減輕刑罰)

個人層面

  1. 切勿親自簽署虛假文件
    • 即使老闆要求,仍可能被追究個人刑責
    • 建議以「專業判斷」拒絕(如會計師拒絕簽核明顯錯誤的申報表)
  2. 保留「脅迫證據」
    • 若被迫參與逃漏,保存email、錄音等證據
    • 可作為減輕刑罰的依據(但無法完全免責)
  3. 考慮「污點證人」
    • 德國、法國有「污點證人制度」(Kronzeugenregelung)
    • 主動揭露犯罪可減輕或免除刑罰

台灣賣家與工廠的實務風險管理建議

綜合上述法律責任分析,以下是針對台灣企業的具體風險管理策略:

策略1: 選擇適當的商業模式

低風險模式

  • ✅ 台灣直郵≤€150商品,使用平台IOSS
    • VAT責任由平台承擔
    • 台灣企業幾乎無風險
  • ✅ B2B批發給歐盟註冊企業
    • 適用Reverse Charge
    • 僅需驗證買家VAT號
  • ✅ 委託歐盟當地進口商/總代理
    • VAT責任完全由對方承擔
    • 台灣企業僅為供應商

中風險模式

  • ⚠️ 使用FBA但銷售額<€100,000/年
    • 需註冊當地VAT或OSS
    • 風險可控(若正常申報)
  • ⚠️ 混合B2C與B2B銷售
    • 需正確區分並分別申報
    • 建議委託專業代理

高風險模式

  • ❌ 使用Pan-European FBA但未在7國註冊VAT
    • 極高稽查風險
    • 可能被追溯多年
  • ❌ 銷售額>€500,000但自行申報
    • 錯誤率高
    • 建議委託專業服務
  • ❌ 使用多個主體(如多家公司)規避門檻
    • 可能被認定為「組織性逃稅」
    • 刑事風險

策略2: 建立三層防護機制

第一層:合約保護

  • 與Fiscal Representative簽訂「有限責任條款」
    • 明訂「代理僅負責申報服務,不保證稅款正確性」
    • 約定「因客戶提供錯誤資料導致的損失,由客戶賠償」
  • 與物流商簽訂「稅務免責條款」
    • 「物流商不承擔客戶稅務合規責任」
    • 「客戶需自行確保符合所有稅務法規」

第二層:保險機制

  • VAT合規保險(在德國、荷蘭可投保)
    • 承保範圍:因申報錯誤導致的補稅與罰款
    • 保費:營業額的0.3%-0.8%
    • 理賠上限:€500,000-€2,000,000
  • 刑事法律費用保險
    • 承保範圍:刑事訴訟的律師費、保釋金
    • 保費:€2,000-€5,000/年
    • 理賠上限:€100,000-€500,000

第三層:應變預案

  • 稽查應對手冊
    • 誰負責接待稽查人員(建議律師或會計師)
    • 哪些文件可以提供、哪些需法律意見
    • 如何記錄稽查過程(錄音、拍照)
  • 危機公關方案
    • 若發生刑事調查,如何對外說明
    • 如何保護高管(避免被列為被告)
    • 如何與稅務機關協商(如分期繳納、減免罰款)

策略3: 定期合規健檢

每季檢查清單

  • ✅ VAT申報金額 vs Amazon/eBay實際銷售額是否一致
  • ✅ VIES系統驗證所有B2B客戶VAT號
  • ✅ Intra-Community Supply與Acquisition是否配對
  • ✅ 所有Input VAT是否有合規發票支持
  • ✅ OSS/IOSS申報是否涵蓋所有跨境銷售

每年檢查清單

  • ✅ 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VAT審計(€3,000-€10,000)
  • ✅ 檢視Fiscal Representative表現(是否專業、即時)
  • ✅ 評估是否需要調整商業模式(如從自行申報改為委外)
  • ✅ 更新合約條款(反映最新法規)
  • ✅ 員工VAT合規教育訓練

策略4: 善用歐盟「自首減免」制度

多數歐盟國家有**Voluntary Disclosure(自願揭露)**制度:

德國Selbstanzeige(自首)

  • 條件
    • 稅務機關尚未啟動稽查
    • 完整揭露所有未申報事實
    • 立即繳納所有欠稅與利息
  • 效果
    • 免除刑事責任(若逃漏額<€25,000)
    • 減輕罰款(從40%降至10%)
    • 避免刑事紀錄

實務案例
台灣賣家W發現2020-2021年因會計錯誤少報€80,000銷售額,逃漏VAT €15,200。W委託律師提出Selbstanzeige:

  • 補繳VAT €15,200
  • 利息(6%) €1,824
  • 罰款(10%) €1,520
  • 總計 €18,544

若被稽查發現,則需:

  • 補繳VAT €15,200
  • 罰款(40%) €6,080
  • 可能刑事訴訟與律師費€20,000+
  • 總計 €41,280+

節省 €22,736 + 避免刑事風險


總結:建立「責任清晰、風險可控」的VAT合規框架

歐盟VAT的法律責任體系,本質上是一套「多方連帶、層層追償」的複雜網絡。台灣賣家與工廠要成功應對,需建立三個核心認知:

認知1: 沒有「絕對安全」的角色

即使你是:

  • 僅從事生產的工廠:若協助虛報貨值,仍可能被追究
  • 僅提供物流的倉儲商:若明知協助逃漏,仍需連帶賠償
  • 僅代辦申報的稅務代理:若選擇Fiscal Representative,自動連帶責任
  • 僅提供平台的Amazon:若未盡查核義務,仍需代繳VAT

唯一的保護:建立完整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與合約保護機制。

認知2: VAT違規不是「罰點錢」的小事

嚴重VAT逃漏會觸發:

  • 刑事責任:3-10年有期徒刑(德國已有多起台商被判刑案例)
  • 資產凍結:所有歐盟資產(銀行存款、FBA庫存)被凍結
  • 國際通緝:歐洲逮捕令在27國有效,出國旅遊可能被捕
  • 商譽損害:被媒體報導為「逃稅慣犯」,影響所有業務

唯一的保護:寧可多繳(選保守申報方式),不可少繳(規避逃漏風險)。

認知3: 專業服務是「必要成本」而非「可省開支」

許多台灣企業為節省成本,選擇:

  • 自行摸索申報(錯誤率>50%)
  • 委託低價代理(€300/月,實際不專業)
  • 使用免費工具(缺乏法律保護)

實際成本比較

  • 專業Fiscal Representative:€2,000/年
  • 一次稽查補稅+罰款:€50,000+
  • 刑事訴訟律師費:€50,000-€200,000
  • 商譽損害:無價

唯一的保護:投資專業服務(Big Four會計師、資深Fiscal Representative、VAT合規軟體),遠比事後補救便宜。


常見問題FAQ

Q1: 什麼是Deemed Supplier?會影響我的Amazon銷售嗎?

Deemed Supplier是歐盟2021年引入的規則,當非歐盟賣家境外直郵價值≤€150商品給歐盟消費者時,平台(如Amazon)被視為實際賣家,需負責收取並繳納VAT。影響:(1)若你從台灣直郵低價商品,Amazon會自動代收VAT,你無需自行註冊IOSS(2)但Amazon會從你的銷售款扣除VAT金額,需調整定價(3)若你使用FBA從歐盟倉庫發貨,不適用Deemed Supplier,仍需自行註冊VAT。

Q2: Fiscal Representative和Tax Agent有什麼差別?我該選哪個?

Fiscal Representative(財稅代表)與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若你逃漏VAT,代表需先代繳,再向你追償。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強制要求。Tax Agent(稅務代理)僅提供申報服務,無連帶責任,荷蘭、捷克、波蘭可選用。選擇建議:(1)若在強制國(德國)有FBA,只能選Fiscal Representative(2)若僅OSS跨境銷售,選Tax Agent節省成本(3)選擇時優先考量專業度而非價格,因連帶責任風險極高。

Q3: 我只是台灣工廠接單生產,為什麼會有VAT責任?

台灣工廠通常無VAT責任,但以下情況會被追究:(1)採用DDP條款:合約約定工廠負責完稅交貨,需繳進口VAT(2)協助買家逃漏:如虛報貨值、拆分訂單、提供虛假商業發票,可能被認定為「共謀」,承擔連帶責任(3)直接銷售給歐盟消費者:如自營網站B2C,需視為賣家註冊VAT。建議:(1)採用EXW/FOB條款,由買家負責所有進口事宜(2)拒絕任何可疑請求(虛報、拆單)(3)在合約中明訂「買家負責所有稅務合規」。

Q4: 如果平台(Amazon)代我繳了VAT,我還需要做什麼?

即使平台使用IOSS代繳VAT(Deemed Supplier情境),你仍需:(1)確認平台已正確收取:檢查發票是否標示IOSS稅號與VAT金額(2)調整定價策略:因平台從銷售款扣除VAT,需確保利潤率(如原售€25含VAT,實收€21)(3)分開記帳:Deemed Supplier銷售(平台代繳)與自行申報銷售(如FBA)需分別記錄(4)保存證明文件:保存平台提供的VAT繳納證明至少7年(5)若混合銷售:仍需在有FBA的國家註冊VAT,申報本地銷售。

Q5: 什麼情況下VAT違規會變成刑事犯罪?

各國刑事門檻不同,但共同要件:(1)故意(非過失)逃漏(2)金額重大(德國≥€50,000、法國無明確門檻但需「組織性」、義大利≥€250,000)(3)使用詐欺手段(虛假發票、複雜架構、隱匿資產)。實務觸發點:(1)少報銷售額>50%(2)使用多個主體分散銷售規避門檻(3)協助他人逃漏VAT(如物流商拆單、會計師製作假帳)(4)拒絕配合稽查或銷毀證據。刑度:德國/法國最高10年,義大利最高6年,實際服刑率約60%(非緩刑)。

Q6: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連帶責任)實際上如何運作?

稅務機關可任意選擇一方追償全額,被選中方需先繳納,再自行向實際逃漏者追償。實例:賣家A逃漏€100,000 VAT,Fiscal Representative B與物流商C都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可能:(1)僅向A追繳(若A有資產)(2)向B追繳全額(因B有連帶義務)(3)向C追繳全額(若認定C「應知」)(4)同時向A+B+C追繳,誰先繳誰負責。實務上,稅務機關優先選擇有資產且在歐盟的一方(如B或C),因A可能在台灣無法執行。B/C繳納後,可向A提起民事訴訟,但成功率低(A已消失或破產)。

Q7: 如何判斷我的Fiscal Representative是否可靠?

可靠的Fiscal Representative應具備:(1)專業資格:德國Steuerberater(稅務顧問)執照、會員編號可在官網查詢(2)足夠規模:至少5-10名專職會計師,能應對稽查(3)保險覆蓋:投保專業責任險(E&O Insurance)至少€500,000(4)透明收費:清楚列明註冊費、申報費、稽查應對費,無隱藏費用(5)合約保護:明訂雙方責任、保密義務、終止條款。警訊:(1)價格異常低(€300/月,正常€1,500-2,500)(2)要求「預付全年費用」(3)不願簽訂書面合約(4)無法提供過往客戶案例(5)回覆緩慢(超過3天)。

Q8: 若我已經少報VAT多年,現在該怎麼辦?

建議立即採取Voluntary Disclosure(自願揭露):(1)停止繼續少報:從下個申報期開始正確申報(2)評估逃漏金額:完整計算過去未申報的銷售額與應繳VAT(3)委託專業律師:評估是否符合自首條件與可能後果(4)提出自首申請:透過律師向稅務機關提交完整揭露文件(5)繳納欠稅:補繳所有VAT + 利息(通常6%) + 減輕後的罰款(10%-20%)。時間緊迫性:若稅務機關已啟動稽查(收到通知函),自首無效。若逃漏額巨大(>€100,000),即使自首仍可能被起訴(但可減輕刑罰)。實務成功率:逃漏額<€50,000且主動自首,約90%可免除刑責。


官方參考資料

本文引用以下官方權威來源,確保資訊準確性:

  1. 歐盟增值稅指令2006/112/EC(EU VAT Directive)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02006L0112-20200101{: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歐盟官方法律資料庫,第14a條規定Deemed Supplier規則、第201-205條規定連帶責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條款、第273條規定記錄保存義務。
  2. 歐盟委員會電商VAT改革解釋文件(2021)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business/vat/e-commerce_en{: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官方解釋Deemed Supplier規則、€150門檻判定、平台責任範圍、IOSS/OSS與Deemed Supplier的關係。
  3. 德國稅務犯罪法(Steuerstrafrecht)
    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ao_1977/__370.html{: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德國刑法第370條逃稅罪完整條文,包含構成要件、刑度、自首(Selbstanzeige)減免規定。
  4. 歐洲法院判例資料庫(CURIA)
    https://curia.europa.eu/juris/{: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歐盟法院針對VAT連帶責任、Deemed Supplier爭議、物流商責任等關鍵判例,確立「應知」(should have known)標準。
  5. 德國聯邦財政部Fiscal Representative指引
    https://www.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Content/DE/Standardartikel/Themen/Steuern/Internationales_Steuerrecht/Allgemeine_Informationen/fiskalvertreter.html{: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德國官方規定非歐盟企業註冊VAT時Fiscal Representative的強制性、連帶責任範圍、終止程序、盡職調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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