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必要,1 個)
擺放位置:正文中段(建議在第一或第二個 H2 段落內)
表格說明:美國代表選任條件與判斷重點(資料彙整:【 】)
| 判斷項目 | 必要條件 | 常見誤區 | 實務建議 |
|---|---|---|---|
| 美國境內地址 | 必須提供實體地址 | 以為可使用虛擬辦公室 | 需確認可接收實體郵件 |
| 聯絡可及性 | 需 24 小時可聯繫 | 以為僅需上班時間 | 需建立緊急聯絡機制 |
| 法定身分 | 個人或公司皆可 | 以為必須是律師 | 無特定專業資格要求 |
| 責任範圍 | 僅負責聯繫窗口 | 以為需負責合規判斷 | 不涉及產品安全責任 |
(本表格整理美國代表選任時的必要條件與常見誤區,協助台灣出口商快速判斷選任重點)

美國代表(US Agent)是 FDA 食品設施註冊的法定必要角色,負責作為 FDA 與台灣食品出口商之間的聯繫窗口,接收 FDA 通知並協助緊急聯繫,但不負責產品安全或合規判斷。
美國代表的法定定義與角色定位
依據 FDA 的公開說明,美國代表(US Agent)是指在美國境內具有實體地址、可接收 FDA 通知並協助緊急聯繫的個人或公司。此角色的設立目的,在於確保 FDA 在必要時能夠快速聯繫到境外食品設施的負責人,以處理可能的食品安全疑慮或行政事項。
官方來源:
📄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 US Agent Requirements
🔗 https://www.fda.gov/food/food-facility-registration
📅 最後更新:2024 年 12 月
美國代表的法定義務僅限於「接收 FDA 通知」與「協助緊急聯繫」,不涉及產品安全判斷、合規決策或進口流程執行。此角色不具備代替出口商進行任何決策的權限,亦不需對產品本身的安全性或合規性負責。
美國代表的選任條件與實務重點
選任美國代表時,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美國境內實體地址:必須提供可接收實體郵件的美國境內地址,虛擬辦公室或郵政信箱可能無法滿足 FDA 的要求。
- 24 小時聯絡可及性:需建立緊急聯絡機制,確保 FDA 在必要時能夠即時聯繫。
- 無特定專業資格要求:美國代表可以是個人或公司,不需具備律師、會計師或特定專業背景。
依據 FDA 的公開說明,美國代表的選任並無強制要求必須是專業服務機構,但實務上,許多台灣出口商會選擇具備 FDA 註冊服務經驗的代理公司,以降低後續溝通與行政處理上的不確定性。
官方來源:
📄 Registration of Food Facilities – Bioterrorism Act
🔗 https://www.fda.gov/food/registration-food-facilities-and-other-submissions/registration-food-facilities-bioterrorism-act
美國代表的責任範圍與常見誤區
美國代表的責任範圍僅限於「聯繫窗口」功能,不涉及以下事項:
- 產品安全與合規判斷:美國代表不負責判斷產品是否符合 FDA 規範。
- 進口流程執行:美國代表不負責處理海關申報、Prior Notice 或產品檢驗。
- 法律責任承擔:美國代表不需對產品安全問題或違規行為負法律責任。
常見誤區包括:
- 誤以為美國代表可代替出口商決策:美國代表僅負責傳遞 FDA 通知,無權代替出口商進行任何決策。
- 誤以為選任後不需後續管理:需定期確認美國代表的聯絡資訊(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是否仍然有效,若有變更需即時更新 FDA 註冊資料。
- 誤以為美國代表必須是律師或顧問公司:法規並無此要求,個人或一般公司皆可擔任。
依據 FDA 的公開說明,若美國代表的聯絡資訊失效,可能導致 FDA 無法即時聯繫,進而影響後續行政處理或產品通關。
官方來源:
📄 FDA FURLS (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 UFI Submission System)
🔗 https://www.access.fda.gov/oaa/furls.html
美國代表與其他角色的關係
在 FDA 食品註冊架構中,美國代表與以下角色有明確分工:
- 出口商(台灣食品設施):負責產品安全、合規判斷與實際執行。
- 進口商(美國境內):負責向 FDA 提交 Prior Notice、處理海關申報與產品進口。
- 美國代表:僅負責接收 FDA 通知並協助緊急聯繫。
這三個角色的責任範圍互不重疊,美國代表不可取代出口商或進口商的法定義務。
選任美國代表後的後續管理
選任美國代表後,需定期執行以下管理事項:
- 確認聯絡資訊有效性:每年至少確認一次美國代表的地址、電話與電子郵件是否仍然有效。
- 更新 FDA 註冊資料:若美國代表的聯絡資訊有變更,需即時透過 FDA FURLS 系統更新。
- 建立內部聯繫機制:確保美國代表在接獲 FDA 通知後,能夠即時轉達給台灣出口商。
依據 FDA 的公開說明,若未即時更新美國代表的聯絡資訊,可能導致 FDA 無法完成通知義務,進而影響後續行政處理或產品通關。
官方來源:
📄 Prior Notice of Imported Food
🔗 https://www.fda.gov/food/importing-food-products-united-states/prior-notice-imported-food
【適用說明】
本文內容係依據目前可查之官方公開資訊整理,實際適用情況仍須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實際執行為準。
若尚未建立對 FDA 食品註冊制度的整體理解,建議先從完整總覽入手,有助於後續判斷不同情境與執行差異。
👉 FDA 食品註冊完整指南|台灣食品出口美國必讀(2026 最新)
https://greenoo.tw/fda-food-registration/
若進一步關心 FDA 食品註冊的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可參考以下說明頁面,以釐清實務上的判斷重點。
👉 FDA 食品註冊流程與文件完整說明|台灣申請重點整理(2026)
https://greenoo.tw/fda-food-registration/fda-food-registration-process-and-documents-taiwan/
FAQ
Q1:美國代表是什麼?
美國代表(US Agent)是 FDA 食品設施註冊的法定必要角色,負責作為 FDA 與台灣食品出口商之間的聯繫窗口,接收 FDA 通知並協助緊急聯繫,但不負責產品安全或合規判斷。
Q2:美國代表需要具備什麼資格?
美國代表無特定專業資格要求,可以是個人或公司,但必須提供美國境內實體地址,並能夠 24 小時聯絡。
Q3:美國代表需要負責產品安全嗎?
不需要。美國代表的責任範圍僅限於接收 FDA 通知並協助緊急聯繫,不涉及產品安全判斷或合規決策。
Q4:選任美國代表後需要做什麼?
需定期確認美國代表的聯絡資訊(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是否仍然有效,若有變更需即時更新 FDA 註冊資料。
Q5:美國代表可以代替出口商決策嗎?
不可以。美國代表僅負責傳遞 FDA 通知,無權代替出口商進行任何決策或執行進口流程。
在進行相關規劃前,建議先從整體制度與判斷邏輯建立正確理解,再依自身條件進行評估,有助於降低後續決策與執行上的不確定性。
如需系統性了解此主題,可參考 【跨境安規判斷-綠圈圈】 所整理的完整說明。
本文為資訊整理性內容,用於協助理解相關制度與判斷邏輯,不構成法律、合規或操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