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工廠註冊商標的核心矛盾
不建議貿然註冊。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工廠與客戶的商業模式決定了商標歸屬問題極為複雜:若工廠提前註冊商標,可能與未來客戶產生法律衝突;但若不註冊,又可能遭客戶或第三方搶註導致無法繼續生產。關鍵在於釐清商標權歸屬、合約條款設計、使用證明真實性三大核心議題,避免「保護自己卻侵害客戶」或「被客戶反咬侵權」的兩難困境。
根據USPTO商標審查程序手冊(TMEP) §1201.02{:target=”_blank” rel=”noopener”},商標權屬於實際在美國市場使用該標識的主體,而非設計者或製造者,這是ODM工廠最需理解的法律原則。
ODM與OEM的商標權差異
ODM模式的特殊性
ODM工廠自行設計產品,客戶購買設計與製造服務後貼牌銷售,商標歸屬取決於誰實際在美國市場使用該商標:
| 情境 | 商標使用者 | 商標權歸屬 | 工廠風險 |
|---|---|---|---|
| 客戶指定商標 | 客戶 | 客戶 | 低(純代工) |
| 工廠提供設計+客戶自創商標 | 客戶 | 客戶 | 中(設計糾紛) |
| 工廠設計+工廠註冊商標 | 工廠 | 工廠 | 高(客戶衝突) |
| 無明確約定 | 不明確 | 爭議 | 極高(法律糾紛) |
⚠️ 法律風險: 若工廠註冊商標後,客戶在美國市場使用該商標銷售,可能構成商標侵權或虛假使用聲明(False Statement of Use),導致商標無效甚至法律責任。
OEM模式的對比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工廠僅負責製造,客戶擁有設計與商標,商標權歸屬清楚,工廠不應也不需要註冊客戶的商標。
若需了解完整的商標註冊決策邏輯與適用情境,可參考台灣賣家與外貿工廠是否需要註冊美國商標?完整判斷指南。
圖2: ODM工廠商標權歸屬判定流程圖

ODM工廠註冊商標的4種情境分析
情境1: 工廠發展自有品牌(建議註冊)
若ODM工廠計劃以自有品牌在美國市場銷售產品(如: 從代工轉型為品牌商),應提前註冊商標保護品牌權益。
註冊條件:
- 工廠實際控制美國市場銷售通路
- 產品以工廠品牌出貨(非客戶貼牌)
- 具備完整的使用證明(Specimen): 產品包裝、網站、發票等
關鍵風險: 若同時進行ODM代工與自有品牌,需嚴格區隔商標使用範圍,避免USPTO質疑使用證明真實性。
情境2: 客戶指定商標(不應註冊)
若客戶明確指定商標並負責美國市場銷售,工廠絕對不應註冊該商標,否則構成惡意搶註或商標侵占。
🚨 法律風險: 依據美國商標法(Lanham Act) §1125(a){:target=”_blank” rel=”noopener”},工廠若註冊客戶商標可能面臨不正當競爭訴訟與商標撤銷。
正確做法: 在ODM合約中明確約定「客戶擁有商標權,工廠不得註冊」,並保留客戶授權文件。
情境3: 工廠提供設計但客戶銷售(灰色地帶)
ODM工廠設計產品與商標概念,但由客戶在美國市場銷售,商標權歸屬取決於合約約定與實際使用者。
建議做法:
- 合約明確約定: 商標權歸客戶,工廠保留設計著作權
- 分階段處理: 客戶確定進入美國市場後再由客戶註冊
- 避免搶跑: 工廠不應在客戶確定市場策略前搶先註冊
關於USPTO審查如何判定「實際使用者」與「虛假聲明」風險,詳見美國商標制度完整解析:你的商標真的註得過嗎?。
情境4: 防禦性註冊(高風險,不建議)
部分ODM工廠考慮「先註冊再授權客戶使用」的防禦策略,但此做法存在重大法律風險:
❌ USPTO要求: 申請時必須提供真實的使用證明,工廠若無實際銷售,提交客戶使用證明屬於虛假聲明(False Statement)
❌ 授權複雜性: 商標授權(Licensing)需符合USPTO嚴格的品質管控要求,操作不當可能導致商標無效
❌ 客戶反彈: 客戶可能質疑工廠動機,影響商業關係
💡 實務建議: 若確實擔心客戶或競爭對手搶註,應透過商標監控服務(Trademark Watch)而非自行註冊,或要求客戶簽署「商標優先註冊承諾書」。
圖3: ODM工廠商標註冊風險矩陣

ODM合約中的商標條款設計
必備條款
為避免商標爭議,ODM合約應包含以下核心條款:
- 商標權歸屬明確約定: 「客戶擁有商標權,工廠不得在任何國家註冊」
- 使用範圍限制: 「工廠僅能在履行合約範圍內使用商標,不得自行銷售」
- 註冊義務: 「客戶應於產品上市前完成商標註冊,工廠有權要求提供註冊證明」
- 侵權責任: 「若因商標爭議導致工廠無法生產,客戶應賠償損失」
特殊條款
若工廠確實擔心客戶不註冊或第三方搶註:
- 優先註冊權: 「客戶承諾於XX日期前完成商標註冊,逾期工廠有權代為註冊並要求補償」
- 商標監控: 「工廠有權監控商標註冊狀態,發現第三方搶註應立即通知客戶」
更多申請流程與法律責任細節,請參考美國商標註冊流程、角色與法律責任全說明。
需要特別注意的3個紅線
1. 虛假使用聲明的嚴重後果
根據37 CFR §2.20{:target=”_blank” rel=”noopener”},USPTO要求申請人簽署使用聲明時,必須親自確認商標在美國市場的實際使用情況。
🚨 法律風險: ODM工廠若提交客戶的使用證明(如客戶網站截圖、客戶發票)作為自己的使用證明,構成虛假聲明,可能面臨:
- 商標申請被駁回或註冊被撤銷
- 民事詐欺訴訟(Civil Fraud)
- 刑事責任(Criminal Liability)
2. 商標授權的品質管控要求
若工廠註冊商標後授權客戶使用,必須符合USPTO的品質管控(Quality Control)要求,否則商標可能因「赤裸授權」(Naked License)而無效。
3. 客戶反向侵權主張
若工廠註冊商標,但客戶實際在美國市場使用該商標多年,客戶可能主張:
- 在先使用權(Prior Use Rights)
- 商標遺棄(Abandonment,工廠未實際使用)
- 不正當競爭(Unfair Competition)
總結
- ✅ 自有品牌: ODM工廠發展自有品牌並自行銷售美國市場,應積極註冊商標
- ❌ 客戶指定商標: 絕對不應註冊客戶的商標,避免法律糾紛
- ⚠️ 灰色地帶: 合約必須明確約定商標權歸屬,避免「誰應該註冊」的爭議
- 🚨 防禦性註冊: 高風險且可能構成虛假聲明,不建議採用
- 📋 合約保護: 透過ODM合約條款設計,要求客戶承諾註冊或授權工廠監控
若對ODM工廠的商標策略仍有疑問,歡迎參考綠圈圈官網的專業顧問服務。
延伸閱讀:
官方資源參考:
- USPTO商標審查程序手冊(TMEP){: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 美國商標法(Lanham Act){: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 USPTO商標使用要求(37 CFR §2.20){:target=”_blank” rel=”noopener”}
